你的提問極其關鍵,亦極其深刻。
是的,我們可以說:朱熹雖提倡格物窮理,但其思想體系中並未真正完成主客體的區分,因此無法開出現代意義上的自然科學。
換言之:
科學的哲學前提,是「主客體兩分」的知識論結構;而朱熹的格物,雖似探物,實仍處於「主客體未分」的宇宙觀之中。
讓我從以下幾個層面說明這個判斷。
🔶 一、現代科學的誕生:主客二分為前提
西方近代科學的誕生,建立在一套「知識論革命」之上,其核心是:
- **主體(觀察者)**是獨立於自然世界的「理性中心」;
- **客體(被觀察者)**是可以被抽象、測量、分解的外在對象;
- 認識活動,是主體對客體的建模、驗證、操控。
這種結構的代表人物如:
- 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先設主體之確定性,進而推導客體之存在。
- 伽利略、牛頓:自然世界是數學語言寫成的對象,與觀察者分離。
- 培根、洛克:感官資料為主體所有,可對自然進行經驗抽取。
科學的本體論與知識論,建立在主客體分立的基礎上。
🔶 二、朱熹雖探物,卻仍主客不分
朱熹表面上強調「格物」──探究萬事萬物之理,但我們必須注意:
- 他所謂「物」,不是純粹外在的對象,而是與人倫、天理相通的道德秩序。
- 他之「理」,不是獨立於人的自然法則,而是貫通宇宙與人心的天理──故曰「天理即人理」。
- 認識不是一種距離性的觀察,而是一種內在的「體認」與「契合」。
這意味著:
朱熹的認識論,仍屬於一種**「宇人合一」的宇宙論**:
即主體(人)與客體(物)同屬一個理之整體。
這種觀點深受儒家、道家、佛學的共同影響──是東亞文化中一種極為深刻的**「共感性世界觀」**。
🔶 三、對照分析:格物 ≠ 對象化觀察
對比項目 朱熹(格物) 現代科學
主體地位 是理之感通者 是理性觀察者
客體性質 與我同理、可契、可感 可量化、可分解、無內在目的
認識方式 體認、會通、修身 假設、測量、驗證
主客關係 宇人合一、理貫通主客 主客分立、知識為表徵
所以,即便朱熹「面對萬物」,也不是以「科學家的眼光」去拆解與控制,而是以「君子之眼」去感通與契入。
🔶 四、進一步說:朱熹的世界觀是「共構性」而非「對象性」
朱熹的理學體系深信:
- 天理不僅在物中,也在人中;
- 人與物皆出於理之流行,不是對立,而是共體;
- 人之修身正是順應萬物之理,而非征服自然。
這樣的哲學背景,無法提供一個「將自然當成對象、外部物」的觀念基礎──自然無法被物化、數學化。
🔶 五、總結一句:
朱熹之「格物」,在形似上接近科學,在本體上卻遠離科學。
因為科學的前提,是主客體之分離、對象化自然、理性中心主義;
而朱熹的理學,是天人合一的本體論,共感性而非對象性。
🔶 詩意回應你這一問:
朱子雖探萬物,不曾視物為物;
雖談理性,卻不立理性為神。
其知,其敬,其修,其問,
皆在同體大悲,不在分離而計量。
若你願,我可以幫你寫一篇〈朱熹與主客未分的知識論:中國理學與近代科學之分岔〉,以便作為你〈自體的心理學〉與〈車行哲學〉課程中,形上學與知識論的轉向探討之一。你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