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說,作為一個詮釋框架,大致成立;但若當成佛教經典本身的嚴格定義,就要稍微修正。
我會把您的說法改成:
有為法仍在差別、因果、能所、此彼的條件網絡中運作;無為法則指向對這些分別結構的不執取,因此較接近非二元。
關鍵在於:有為法不是「二元論」本身,而是二元分別最容易成立的場域。 因為有為法必然涉及條件、關係、先後、生滅、因果,所以我們很自然會說:這是因、那是果;這是我、那是物;這是生、那是滅。它是一個高度 differentiated 的世界。
但佛教即使談有為法,也未必承認這些差別有獨立自性。緣起本身其實已經在侵蝕二元實體論了。也就是:
有差別,卻沒有彼此獨立的實體。
所以有為法可以說是差別的世界,卻不一定是實體性的二元論。
反過來,無為法也不能太快等同於「另一個非二元本體」。如果把無為理解成:「有為之外,另外有一個純粹、不變、一體的 Absolute」,那反而又掉回形上學的一元論。
大乘佛教最有趣的地方恰恰是:最後連
有為 / 無為
這一對也不能固著。
換句話說,真正的非二元,不只是:
從有為 → 無為
而是最後連
有為 versus 無為
這個對立本身也被放下。
因此我會畫成:
第一層:有為
生/滅
因/果
我/境
能/所
此/彼
↓
第二層:無為
不再執取上述分別為實有。
↓
第三層:真正的不二
連「有為/無為」也不是兩個互相排斥的領域。
這就很接近《心經》的結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不是:
色是有為世界,空是另外一個無為世界。
而是:
正因色是緣起有為,所以色即空;正因空不是虛無,所以空即色。
所以若套用您的 Zero–One–Two–Three,我甚至會說:
有為首先顯現為 Two;無為開始鬆動 Two;真正的不二則不是退回 One,而是 Zero——連 Two 與 One 的對立都不再需要。
這一點,我認為比直接說「無為法=非二元論」更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