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我把它整理成一條「中國志怪文學二千年系譜」,重點不只是文類演變,而是看:中國人如何逐步改變自己與鬼、神、物、異類、死亡之間的關係。
如果把這兩千年壓縮成一句話,大致可以寫成:
神話:世界本來就有鬼神異類
→ 志怪:我要證明這些事情確實發生過
→ 傳奇:怪異開始成為人生故事
→ 筆記:怪異就在日常社會裡
→ 聊齋:真正奇怪的常常不是鬼,而是人。
我覺得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魏晉到宋代這一段。魏晉《搜神記》的干寶仍很認真地問:「鬼神到底存在不存在?」到了宋代《夷堅志》,洪邁已不需要每次證明鬼存在,而只是記錄:「某人在某地遇到某事。」怪異已經成為生活世界的一部分。
所以若從「去魅/復魅」角度看,可以再畫成另一條線:
《山海經》:萬物本來有靈
→《搜神記》:人鬼神物共居
→《酉陽雜俎》:世界充滿不可窮盡的異質性
→《夷堅志》:異界就在日常旁邊
→《聊齋》:異類反過來審判人類
→ 現代:鬼消失了,只留下心理學、象徵與幻覺。
而這裡有一個很有趣的轉折:《聊齋》其實已經站在去魅與復魅之間。 蒲松齡未必要求你真的相信狐仙;他只是讓狐狸、鬼、花妖重新取得說話的位置。也就是說,復魅不一定意味著「重新相信鬼」,而可能意味著:重新承認人不是唯一有資格構成世界的存在者。
如果用你熟悉的語言,我甚至會把整條中國志怪史濃縮成:
《山海經》:物未退位。
《搜神記》:人尚未登基。
《聊齋》:異類回來敲門。
現代:人把門鎖上。
復魅:不是把鬼請回來,而是把人從王座上請下來。
這樣讀,《搜神記》與《聊齋》其實就不只是文學史,而很接近一部「非人者在中國思想中的消失史與復返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