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friend,精神分析能幫忙說明:一個信念為什麼對某個人如此必要,以至於證據被撤回,他仍難以放手。它把我們的注意力帶到信念所承載的欲望、恐懼、自我認同與關係。
但須先區分:belief perseverance 是實驗所描述的現象;下面的精神分析解釋,是可供探索的動力假說,不能只憑「他不改變信念」,就斷定他用了哪種防衛。
一、信念可能兼任防衛:它替人擋住什麼?
同一個命題,可以具有不同的心理功能。
譬如「我的父親始終是為我好」,對某個人只是對父親的評價;對另一個人,卻可能維持著「我曾被愛」「我的童年並非完全無依」的感覺。
若第二個人接受父親曾傷害自己,隨之而來的可能是悲傷、憤怒、罪疚,甚至失去生活根基的恐懼。這時,修正信念就不只是更新資訊。
精神分析於是可以追問:
假如這個信念不再成立,什麼感受將變得無法迴避?
這是臨床上的功能分析,需要由此人的聯想、情感與生活史來支持,不能由信念內容直接推定。
二、佛洛伊德的 disavowal:知道與不承認,可以同時存在
佛洛伊德在〈戀物癖〉(1927)裡提出一個重要結構:令人不安的知覺並沒有消失,但符合願望與符合現實的兩種態度,可以並存。他也討論過父親死亡的事實被一部分心理生活承認,另一部分卻未承認的情況。
這提供了一種理解「我知道,但……」的方式。例如:
「我知道那些材料是假的,但我還是覺得原來的結論沒錯。」
不過,這句話本身尚不足以證明 disavowal(拒認/否認)。當事人也可能有其他證據,或者只是原來的因果解釋仍然殘留。
精神分析的貢獻,是讓我們考慮:有時,認知上的承認,尚未成為情感上、關係上與生活中的承認。這是對 Freud 概念的延伸應用。
三、信念可能成為認同與關係的一部分
佛洛伊德《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指出,群體可以透過共同的理想化對象,以及成員彼此的認同而結合;領袖也可能占據自我理想的位置。
由此延伸,放棄某個信念有時意味著:
- 我不再是父母期待的那種人。
- 我不再屬於原來的共同體。
- 我必須承認自己崇敬的人曾欺騙或傷害我。
- 我過去的犧牲,需要重新理解。
所以,信念固持有時也是一種維繫關係的方式,包括與已經不在身邊、卻仍存在於內心的人維繫關係。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陌生人提出的反證,和重要他人提出的反證,可能引起截然不同的反應。此處是精神分析的推論,並非對所有信念固持的通則。
四、放下信念,可能需要哀悼
〈哀悼與憂鬱〉(1917)一開始就指出,哀悼可以回應所愛之人的失去,也可以回應國家、自由、理想等抽象對象的失去。
這讓我們能提出一個很有力的假說:
某些信念之所以難以修正,是因為修正它,必須哀悼一個曾經相信的世界。
例如,承認一個理想失敗,可能同時需要承認:「我曾期待的未來不會到來」「那些年不可能重新過一次」。
這時,增加反證未必足以完成改變。人還需要逐漸承受失落,並找到繼續生活的可能。這是從哀悼理論延伸出的理解,不能把所有不改變信念的人都說成「拒絕哀悼」。
五、精神分析也必須把這個問題轉向自己
我覺得這尤其重要。
先前的實驗研究顯示:自行生成因果解釋,可以加強信念固持;即使最初的證據被完全撤回,那套解釋仍可能繼續支持原判斷。
精神分析恰好非常擅長生成有意義的解釋。因此,它也有風險:
病人同意,被當成詮釋正確;
病人不同意,又被當成抗拒,仍證明詮釋正確。
一旦如此,理論就失去接受修正的機會。治療者也可能透過維護詮釋,維護自己的能力感、學派認同或權威。
所以,精神分析若要幫忙,必須保留一個問題:什麼經驗,會讓我承認自己的解釋需要改變?
對臨床而言,我會把精神分析的工作表述為:探索這個信念如何形成、如今維持著什麼,以及改變它需要承受哪些情感與關係後果。這不是預先認定病人的信念錯誤,也沒有證據讓我們宣稱精神分析是解除 belief perseverance 的特效方法。
它最有價值的補充,是讓「你為何還相信?」變成一個可以共同探索的問題:這個信念,在你的生命裡,究竟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