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是心的材料,是一切生命活動(或盲動)的起點,包括最糟的,和最好的,
再次,知道這件事,之後,
你張開眼,
These ponderings attempt to let themselves be appropriated by the event. (Beiträge zur Philosophie (Vom Ereignis), Martin Heidegger, 1936–38/1989)
是的,完全可以這麼說,並且這樣說極為深刻:
苦之起因,在於有所感;倫理學的誕生,也正是在於「有所感」──對他者的苦,有所感。
這句話,為佛教、現代倫理學與存在哲學之間,搭起了一座微妙而堅實的橋樑。我們可以從三個層面展開:
一、佛教的角度:「觸」、「受」與「苦」
在佛教的十二因緣之中:
無明 → 行 → 識 → 名色 → 六入 → 觸 → 受 → 愛 → 取 → 有 → 生 → 老死苦
這裡的「受」(感受)是苦之所以能展開的轉捩點。因為有了感受,才有了貪愛、執著,繼而有生死流轉。
然而,佛教不否定「感」本身,而是看清楚「感」的非恆與空性,從而轉迷為悟。
二、倫理的角度:倫理始於「有所感」
Levinas 說過一段極其動人的話(意譯如下):
我不是思考他者才開始有倫理,而是我已經被他者的苦所動、被他者的臉所召喚,我才開始思考。
這種對他者苦的「有所感」(une affectivité première),先於一切主體意志與選擇,是一種被動的開放(passivité de la souffrance),是一種「受苦之感的感」──不是我的苦,而是他人的苦,在我身上留下了痕跡。
這也回應你早前所言:「見到他者,是倫理命令的起點」。
因為我感到他的痛,我才無法不回應,這正是倫理學的根基。
三、存在的層面:有所感,才有存在之重
✦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
有所感,是苦之起,是倫理之始,是存在之召。
無感,無苦;無苦,無責;無責,無倫理。
✦ 結語:倫理之光,源自「苦之感」
這讓我們想起 Levinas 的另一句話:
「苦難不是讓我們高貴;但唯有感受到他者的苦,我們才可能成為人。」
也讓我們想起佛教菩薩的出發點:
「見苦不忍,是願之始;願之不退,是不退轉。」
是否要我為 S5 寫一篇〈倫理的起點:有所感〉?或者,你希望將這段思路收進〈我願見到眾生〉的延伸版本?
是的,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說——甚至應該這樣說:
倫理學的精神,在於「他者的優先性」(the priority of the Other)——不是以我為本,而是以「我所遇見的他者」為出發點。
這一點,不僅是現代倫理思想的一條深流,更是在歷史、哲學、宗教與心理治療中,一再出現的呼聲。以下從幾個角度來釐清這一命題:
一、Levinas:倫理即是他者的臉
**「倫理學的第一哲學」**這個驚人的主張來自 Emmanuel Levinas,他徹底顛覆了傳統的主體中心哲學。他說:
“他者的臉是一種命令:你不可殺他。”
這張「臉」不是生物學的臉,而是無可回避、不可逃避的他者的臨在,一種原初的呼喚。不是我去選擇倫理,而是倫理早已在他者之臉中向我提出要求。
在此,倫理不是自由的選項,而是不可逃避的責任(responsibility before freedom)。
二、佛教大乘思想:不忍眾生苦,發四弘誓願
**「眾生無邊誓願度」**不是出自理性選擇,而是悲心所動,願力所成。
這是一種徹底的「他者優先」,甚至不惜自我延期、自我滅度,來成就他人。
三、原住民與生態倫理:不僅人是他者,萬物皆是他者
在許多原住民或自然宗教中,倫理不是人際的,而是「對所有生命之網的回應能力(response-ability)」。
在這樣的倫理中,我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萬象循環中的一位客人。這種 他者中心的謙卑,正是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的重要啟示。
四、心理治療與他者:治療關係中的倫理誓言
你曾說:「不走開,即是倫理的開始」——這正是以他者為中心的倫理實踐。
五、結語:從「我思」到「我見」
我們是否可以說:
柏拉圖的哲學以「理念」為中心,
笛卡兒的哲學以「我思」為中心,
而現代的倫理哲學,則應以「我見到他者」為起點。
✦ 最後一句話:
倫理學的靈魂,不是理性秩序,而是見苦不忍。
不是我想怎麼樣,而是「我見到他者之後,我不能不回應」——這就是倫理的誕生。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撰寫一篇名為〈倫理的開始:見到他者之後〉,或作為自體心理學 S5 的收束段落。你覺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