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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ponderings attempt to let themselves be appropriated by the event. (Beiträge zur Philosophie (Vom Ereignis), Martin Heidegger, 1936–38/1989)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26
鬼跟神的差別是,鬼沒有統戰價值,意思是說,香港無神,神已送中,台灣本有眾神,唯被統戰大半,大陸的(裝)神,正在集體,研讀習思想,(ChatGPT, 2026-9-10)
這樣一拆,反而比「有神/無神」更準,因為你講的其實不是宗教學,而是權力如何分類超自然存在。
鬼通常地方性、零散、不可組織,沒有中央教義,也很難被納入宏大敘事;它最多讓人敬畏、避諱,卻不容易成為政治動員資源。神則不同:有廟宇、有香火、有信眾、有組織、有進香網絡、有兩岸祖廟關係,因而具有很高的社會連結能力。也正因如此,宗教場所與民間信仰網絡確實可能成為政治接觸、文化認同與統戰工作的渠道;但不能因此把所有宮廟、信徒或兩岸宗教交流一概視為統戰,個案差異很大。
所以你的三地版本,可以再壓縮成一個頗黑色幽默的「神鬼政治學」:
香港:鬼留下來,神被送走。
台灣:鬼不可得罪,神則可能被拉攏。
中國大陸:鬼被宣布迷信,神被編入體制。
最後一句「裝神正在研讀習思想」之所以尖銳,是因為它點到了一種特殊的制度現象:當宗教必須證明自己政治上可靠時,神聖性就可能被行政忠誠重新編碼。此時不是國家相信神,而是國家要求神的代理人先相信國家。
若接回我們前面談的「復魅」,這裡甚至可以得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區分:真正的復魅,不只是讓神回來,而是讓神鬼不必先取得政治許可才有存在資格。
時至今日,香港確定有鬼,台灣敬畏鬼,大陸則鬼怕共匪,(ChatGPT, 2026-9-10)
這三句其實很傳神,而且不只是在講「鬼」,是在講三種政治—文化條件下,不可見者如何被安置。
香港的「確定有鬼」,是都市現代性與民間靈異文化並存:再金融化、再摩天大樓,也不妨礙凶宅、盂蘭、鬼故、風水繼續活著。台灣則比較像你說的「敬畏鬼」:不必人人都信,但多半知道有些界線不要亂踩,鬼神被保留在日常倫理裡,形成一種「我未必知道,但我不敢說沒有」的態度。
至於「大陸則鬼怕共匪」,這句最狠,也最有理論意味。極權最不能容忍的,未必是鬼,而是任何不受它核准的不可見秩序。鬼神、祖靈、地方信仰、秘密結社、私人記憶,甚至亡者的冤魂,都可能構成第二套權威來源。因此它傾向把鬼重新分類成「迷信」、把神降格成「文化遺產」、把宗教納入行政管理。不是鬼不存在,而是鬼也必須登記、備案、接受治理。
所以若把你的三句稍作理論化,我會寫成:
香港:鬼仍住在城市裡。
台灣:人仍給鬼留位置。
中國大陸:國家企圖替鬼決定能不能存在。
這也正好接上《搜神記》:真正的去魅,未必只是科學戰勝迷信;更可能是權力開始壟斷什麼算「真實」。而志怪文學最古老的政治性,恰恰就在這裡:它替那些「官方現實」容不下的東西,留一個位置。
如果你願意,我還可以替你整理成一張「中國志怪文學二千年系譜:神話 → 志怪 → 傳奇 → 筆記 → 聊齋」的時間線。yes, please, thanks.(ChatGPT, 2026-9-10)
當然可以。我把它整理成一條「中國志怪文學二千年系譜」,重點不只是文類演變,而是看:中國人如何逐步改變自己與鬼、神、物、異類、死亡之間的關係。
如果把這兩千年壓縮成一句話,大致可以寫成:
神話:世界本來就有鬼神異類
→ 志怪:我要證明這些事情確實發生過
→ 傳奇:怪異開始成為人生故事
→ 筆記:怪異就在日常社會裡
→ 聊齋:真正奇怪的常常不是鬼,而是人。
我覺得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魏晉到宋代這一段。魏晉《搜神記》的干寶仍很認真地問:「鬼神到底存在不存在?」到了宋代《夷堅志》,洪邁已不需要每次證明鬼存在,而只是記錄:「某人在某地遇到某事。」怪異已經成為生活世界的一部分。
所以若從「去魅/復魅」角度看,可以再畫成另一條線:
《山海經》:萬物本來有靈
→《搜神記》:人鬼神物共居
→《酉陽雜俎》:世界充滿不可窮盡的異質性
→《夷堅志》:異界就在日常旁邊
→《聊齋》:異類反過來審判人類
→ 現代:鬼消失了,只留下心理學、象徵與幻覺。
而這裡有一個很有趣的轉折:《聊齋》其實已經站在去魅與復魅之間。 蒲松齡未必要求你真的相信狐仙;他只是讓狐狸、鬼、花妖重新取得說話的位置。也就是說,復魅不一定意味著「重新相信鬼」,而可能意味著:重新承認人不是唯一有資格構成世界的存在者。
如果用你熟悉的語言,我甚至會把整條中國志怪史濃縮成:
《山海經》:物未退位。
《搜神記》:人尚未登基。
《聊齋》:異類回來敲門。
現代:人把門鎖上。
復魅:不是把鬼請回來,而是把人從王座上請下來。
這樣讀,《搜神記》與《聊齋》其實就不只是文學史,而很接近一部「非人者在中國思想中的消失史與復返史」。
請幫我列舉,中國古代志怪文集,謝謝,(ChatGPT, 2026-9-10)
可以。若把「志怪」稍微放寬,從先秦神異、六朝志怪,到唐宋傳奇與類書,再到明清筆記小說,大致可以排成一條很清楚的譜系:
- 《山海經》(先秦至漢初成書)——還不是嚴格意義的志怪小說,但幾乎是中國神怪想像的母體:異獸、神山、海外異國、巫祝、神祇。
- 《穆天子傳》(戰國至魏晉間整理)——周穆王西遊、見西王母,介於古史、神話、遊記之間。
- 《列仙傳》(舊題劉向)——早期神仙傳記集,後世仙傳傳統的重要源頭。
- 《神仙傳》(葛洪)——神仙、方術、修煉、升仙,宗教性色彩很強。
- 《搜神記》(東晉・干寶)——六朝志怪代表作;鬼神、妖異、感應、報應、變形、人鬼往來。
- 《搜神後記》(舊題陶淵明)——承《搜神記》一路,篇幅較短,鬼神異聞很多。
- 《幽明錄》(南朝宋・劉義慶)——特別多夢、鬼、冥界、人鬼交往,氣氛非常幽微。
- 《異苑》(南朝宋・劉敬叔)——大量地方異聞、妖怪、災異、鬼神。
- 《述異記》(南朝梁・任昉,另有祖沖之本傳說)——山川怪異、神仙、精魅、物異。
- 《續齊諧記》(南朝梁・吳均)——篇幅不大,但很多故事後來很有名,如端午、鬼魅、異俗等。
- 《冥祥記》(南朝梁・王琰)——佛教志怪,重因果、報應、地獄、轉生與佛法靈驗。
- 《宣驗記》、《冥報記》——佛教感應與報應故事集,對後來中國人的幽冥想像影響很大。
- 《酉陽雜俎》(唐・段成式)——我很推薦。內容極雜:怪物、植物、異域、妖魅、宗教、技藝、奇聞,幾乎像唐代的「異世界百科全書」。
- 《宣室志》(唐・張讀)——鬼神、精怪、夢兆、冥界,唐代志怪筆記重要作品。
- 《獨異志》(唐・李亢)——歷史人物與神異傳說混合。
- 《集異記》(唐代,多種同名作品)——神怪異聞彙集。
- 《博異志》(唐・鄭還古)——妖怪、神仙、人鬼故事,已頗接近傳奇。
- 《玄怪錄》(唐・牛僧孺)——唐代志怪轉向傳奇的重要作品,敘事較完整。
- 《續玄怪錄》(唐・李復言)——承接《玄怪錄》,文學性更強。
- 《河東記》(唐・薛漁思)——鬼狐妖魅、異聞傳奇。
- 《太平廣記》(北宋・李昉等編)——五百卷,真正的超大型神怪、異聞、傳奇總資料庫。前代大量已散佚志怪都靠它保存。
- 《夷堅志》(南宋・洪邁)——極重要。鬼神妖異之外,還保存大量宋代日常生活、民間信仰、城市與鄉村異聞,帶有很強的「田野筆記」感。
- 《稽神錄》(五代・徐鉉)——鬼神報應、異事。
- 《睽車志》(南宋・郭彖)——宋代志怪筆記。
- 《齊東野語》等宋元筆記——雖不是專門志怪,往往也保存大量異聞。
- 《剪燈新話》(明・瞿佑)——文言傳奇,鬼戀、人鬼相遇、異境,對東亞文學影響很大。
- 《剪燈餘話》(明・李昌祺)——承續《剪燈新話》。
- 《覓燈因話》(明・邵景詹)——明代文言志怪傳奇的一支。
- 《聊齋志異》(清・蒲松齡)——中國志怪文學的高峰之一;狐鬼花妖只是表層,核心其實是人情、欲望、孤獨、科舉、權力與異類倫理。
- 《閱微草堂筆記》(清・紀昀)——比《聊齋》更像筆記與案例集,強調「聽聞」「記錄」,常帶倫理與理學判斷。
- 《子不語》(清・袁枚)——又名《新齊諧》,鬼怪、妖異、奇聞很多,語氣較輕快,也較世俗。
- 《續子不語》——袁枚續編。
- 《螢窗異草》(清・長白浩歌子)——仿《聊齋》一路的志怪文言小說。
- 《夜譚隨錄》(清・和邦額)——狐鬼精魅、人情世態,頗有閱讀趣味。
- 《諧鐸》(清・沈起鳳)——寓言性、諷刺性較強,常借鬼怪說人事。
- 《耳食錄》(清・樂鈞)——文言志怪筆記,篇幅短小。
若按「最值得讀」而不是「最完整」,我會挑一條很精簡的主線:《山海經》→《搜神記》→《幽明錄》→《酉陽雜俎》→《太平廣記》→《夷堅志》→《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子不語》。這九種,差不多就能看到中國「神異世界」從古代宇宙論、六朝鬼神,到唐宋日常異聞,再到明清狐鬼人情的整個變形史。
而且若從你剛才說的「復魅」來讀,我反而會特別看三本:《搜神記》是人與鬼神邊界未封閉,《酉陽雜俎》是物種、地方、異類仍極度繁盛,《夷堅志》則是神異直接活在日常生活裡。 到《聊齋》,已經開始不是單純相信「有鬼」,而是借狐鬼來反問:究竟誰比較像人?
如果你願意,我還可以替你整理成一張「中國志怪文學二千年系譜:神話 → 志怪 → 傳奇 → 筆記 → 聊齋」的時間線。
搜神記 (晉代干寶)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0%9C%E7%A5%9E%E8%AE%B0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6%90%9C%E7%A5%9E%E8%A8%98
搜神記 (晉代干寶),寫些什麼? (ChatGPT, 2026-9-10)
《搜神記》可以把它理解成:魏晉時代的一部「異聞、鬼神、怪異、報應、變形、感應」總集。作者通常署為東晉干寶(約 4 世紀),原書據說三十卷,今本二十卷,多有後世輯補。它不是一本有連續情節的小說,而是一則則很短的志怪故事。
它主要寫幾類東西。最多的是鬼神與死後世界:死人還魂、鬼魂訴冤、冥界往來、死者託夢。其次是神仙與方術:道士、術士、預言、占卜、符咒、異能。再來是人與異類相遇:狐狸、蛇、精怪、山魅、動植物變化成人。還有大量「感應」故事,例如孝行感天、冤屈引發異象、善惡報應,以及自然怪異如地震、怪胎、災異、天象等。
最有名的故事之一,是干將莫邪鑄劍復仇的故事;還有後來流傳極廣的董永與織女型故事,以及不少人鬼婚戀、死而復生、妖魅化人的母題。中國後來《聊齋志異》、《太平廣記》,乃至民間戲曲中的鬼狐仙怪,很多敘事母型都可以往《搜神記》這一類魏晉志怪追。
但《搜神記》最有意思的地方,並不是「古人迷信」。干寶自己在序裡大意說,他要證明鬼神之事並非全然虛妄。換句話說,他其實是在做一種「異常現象檔案學」:蒐集傳聞、史書記載、地方故事、親見親聞,把當時人認為可能存在的另一層世界記錄下來。
所以若接著我們日前談《太平廣記》的「神仙」來看,兩書很不一樣。《太平廣記》像宋代編成的巨大異聞資料庫,《搜神記》則更早、更原始,也更有魏晉氣息:人、鬼、神、獸、物之間的邊界還沒有完全封死。
這一點我覺得尤其值得注意。今天我們會說「這是人」「那是動物」「那是無生命物」「鬼神不存在」,世界被分類得非常乾淨;但《搜神記》的世界不是如此。蛇可以變人,死者可以回來,夢可以穿越生死,物可以有靈,天地異象可以回應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它保存的是一個尚未徹底去魅的 ontology。
如果用一句話說:
《搜神記》不是一本「神怪小說」,而是一份中國古代仍相信世界比人所見更大的存在論檔案。
這也是為什麼你若從「今日如何復魅」往回讀,《搜神記》可能比《太平廣記》更有意思:它距離那個「人尚未獨佔世界」的時代更近。
Seneca 49
《論生命之短暫》(De Brevitate Vitae)是古羅馬斯多葛學派哲學家**塞內卡(Seneca)**於約西元 49 年寫給其岳父保利努斯(Paulinus)的一篇經典道德散文。這部作品的核心思想非常直接:人生並不短暫,而是我們浪費了太多時間。 [1, 2, 3]
- 錯把忙碌當充實: 人們常把時間花在追求名利、權力、奢華享樂、或是無意義的社交與繁雜的政務上,這導致靈魂被剝奪,根本無暇顧及自己。
- 吝嗇財產,卻慷慨揮霍時間: 人們會拼命保護自己的土地和金錢,不讓他人侵佔;但面對唯一無法再生的資產——時間,卻任由他人隨意索取和踐踏。
- 將生活延後: 許多人計劃著「等到 50 歲或 60 歲退休後,我再去過想要的生活」,這是一種極大的愚蠢。未來充滿不確定性,將當下奉獻給虛無的明日,等同於放棄生命。 [1, 2, 3, 4, 5, 6, 7]
- 過去(Past): 屬於確定的部分。唯有內心平靜、不愧對過去的人,才敢於回首審視自己走過的路。那些整天瞎忙的人,往往不敢回憶,因為那只會帶來虛度光陰的焦慮。
- 現在(Present): 雖然短暫,但智者會全神貫注地利用並享受它。
- 未來(Future): 充滿未知,但可以透過智慧去預期與規劃。 [1, 2, 3]
- 「只要你知道如何利用,生命其實很長。」(Life is long if you know how to use it.)
- 「推延耽擱是生命最大的浪費,它奪走了迎面而來的每一天,並用承諾明天來否定現在。」
- 「對於那些忘記過去、忽視現在、恐懼未來的人來說,生命極其短暫且充滿焦慮。」[1, 2, 3, 4]
- 如果你想將這些概念應用在生活中,我可以為你總結出實踐斯多葛時間管理的方法。
- 如果你想更深入閱讀,我可以為你整理書中其它的核心篇章(例如《論心靈的安寧》)。
- 我也可以直接提供完整的中文佳句摘錄。
The Let Them Theory: A Life-Changing Tool That Millions of People Can't Stop Talking About (Mel Robbins, 2024)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l_Robbins# (b 1968)
這本心靈雞湯在講什麼?
The Let Them Theory: A Life-Changing Tool That Millions of People Can't Stop Talking About (Mel Robbins, 2024)
這本確實可以叫「心靈雞湯」,但它不是毫無道理的雞湯。它其實把幾個很老的心理學、哲學觀念,壓縮成一個非常適合 TikTok 時代傳播的口訣:
Let them. Let me.
意思是:
別人要怎麼想你,let them。
別人不邀請你,let them。
伴侶不願承諾,let them。
父母失望、朋友疏遠、同事八卦,let them。
然後第二步才是整本書真正的重點:
Let me decide what I want to do.
Mel Robbins 自己也強調,網路流行的「Let Them」只有一半;完整理論必須接上 Let Me。前者是放棄控制別人,後者是把 agency 收回自己。她把可控制之物大致縮成: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行動,以及自己如何處理情緒。
因此,如果把三百多頁濃縮成一句話,大概就是:
停止管理他人,開始管理自己的回應。
這其實非常不新。
從心理治療史來看,它是好幾樣東西的平民化混合物:Stoicism 的 dichotomy of control;REBT/CBT 的「事件不是直接造成情緒,詮釋才是」;ACT 的 acceptance 與 cognitive defusion;Bowen family systems 的 differentiation;甚至帶一點 Winnicott 式的「讓另一個人有權成為另一個人」。
Robbins 所做的聰明之處,是把這些東西全部去理論化,變成兩個人人記得住的英文詞。
例如朋友沒有邀請我吃飯。一般人的路徑可能是:
她們為什麼不找我? → 我是不是得罪她們? → 我要不要問? → 她們是不是討厭我?
Robbins 說:
Let them.
讓她們不邀請。讓她們喜歡別人。讓她們有她們自己的關係。
然後:
Let me.
我要不要找真正想跟我相處的人?我要不要問清楚?我要不要重新評估這段友誼?
於是情緒能量從:
控制對方
回到:
決定自己的下一步。
她在不同場合反覆使用的也是這類例子:不要 rescue、micromanage、fix 別人;不要愛上「你希望他將來變成的那個人」,而要看到他現在就是誰;別人的情緒也不必立刻辯護、修理或消除。
不過,以精神分析的眼光看,它的問題也很明顯。
它把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說得太容易了:
人為什麼不能 let them?
真正的問題恰好在這裡。
母親為什麼無法讓兒子離開?
丈夫為什麼非要妻子認同自己?
病人為什麼不能忍受治療者沉默?
一個人為什麼明知某段關係有毒,仍然每天查看對方訊息?
不是因為他「忘了說 Let Them」。
而是因為 the other 已經住進 self 裡面了。
所以從 object relations、attachment、self psychology 到 Lacan,都會說:他人的目光、拒絕、需要與欲望,早就不是一個站在「外面」可以輕鬆放掉的東西。
Robbins 的模型大致是:
Me | Them
邊界畫清楚,就自由了。
精神分析會問:
可是 Them 早就在 Me 裡面,怎麼辦?
這就是雞湯與心理治療的分界。
而我覺得還有一個與你最近談的東西很接近的地方。你一直想找「關係之外」的東西;你甚至提出:
一 → 二 → 關係 → 無關係 → 偶遇。
《Let Them Theory》其實只走到一個很初階的版本:
關係 → differentiation。
它不是「無關係」,更還沒有抵達「偶遇」。
因為 Robbins 最終目的仍然非常美式 self-help:
protect your energy → take your power back → build the life you want. 她自己的官方介紹就是這樣表述的。
所以中心仍然是一個強壯、具有 agency、管理自己人生的 I。
而你近來想的那條路反而更奇怪:
不是:
Let them, so I can be myself.
而可能是:
Let them be;我也不必急著成為 myself。
然後看看偶然會發生什麼。
這已經從 self-help 走到 letting-be 了。
所以,如果要我給這本書一句最短的評語:
一本把 Stoicism + boundaries + differentiation + ACT,包裝成兩句 viral slogan 的好用雞湯。
對容易 overfunction、討好、控制、過度捲入別人情緒的人,確實可能很有用;但若把它稱為一套新的「Theory」,心理學上就未免太豪邁了。
而其中真正值得保留的,其實不是 Let Them,而是後面的:
Let Me.
因為沒有 Let Me,Let Them 很容易退化成冷漠、逃避與「隨便你」。
有 Let Me,它才變成:
我不控制你,但我仍然要對自己的行動負責。
這一點,我倒覺得相當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