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B%98%E7%91%9C
三度獲刑
2014年4月24日,高瑜再次被北京警方逮捕,據稱其在2013年8月通過他人(姚監復)獲得了一份中共中央機密文件的複印件後,將內容逐字錄入成電子版保存,隨後將該電子版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該網站將文件進行了全文刊登[9]。而據官方媒體報導,高瑜在被捕後「表達了深刻懺悔」[10][11]。
據媒體引用消息人士的話推測,明鏡出版社《明鏡月刊》在2013年8月刊發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9號文件,亦即網上俗稱的「七不講」)即為高瑜所泄露出來的保密文件,此文件發放到市地師級以上幹部。[12][13][14][15]文件中稱,要「確保新聞媒體的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實際上,註明「發至地師級」的機密文件,在中國大陸政府網站上經常公開發布[16][17]。而作為事件當事人的明鏡新聞網編輯部負責人則稱,中共的指控和海外媒體的相關報導都不符合事實,事實上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鏡就已獲得了這份文件,而且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高層。「五月份,一名顯然是習近平的支持者、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的髙層人物接觸了明鏡新聞網」、「這名人士向明鏡新聞網提供了《九號文件》內容,這份名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的通知》的文本上並沒有註明密級,也沒有註明發送範圍。」[18]
高瑜案於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開審,高瑜在庭上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否認,稱沒有非法向境外泄露國家秘密文件的行為,法庭當天沒有宣判。2014年11月24日,一定程度代表官方意見的環球時報社評表示,高瑜洩露的是中共中央對意識形態部署的機密,[19][20]與《九號文件》相符。2015年4月17日, 據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稱,高瑜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1]。國際特赦組織表示,71歲高齡的高瑜被判監,表明中國當局明目張胆打壓言論自由。「無國界記者」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高瑜,並撤銷所有控罪。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星期一下午1點發起抗議活動,前往中聯辦要求立即釋放高瑜[22]。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呼籲中國當局立刻釋放高瑜,並尊重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23]
一審判決下達後,高瑜稱不服判決,已正式提出上訴。[24][25]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將一審判決的7年刑期改為5年,剝奪其政治權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經高瑜本人申請,根據醫院證明文件,因高瑜患有嚴重疾病,法院決定對高瑜准予監外執行[5]。2016年北京「兩會」期間,高瑜被當局帶離北京,前往雲南省旅遊,期間與自由作家徐暉和北京異見人士王荔蕻見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