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4, 2017

驚蟄前日




驚蟄,是24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陽到達黃經345度時即為驚蟄,這時氣溫回升較快,漸有春雷萌動,驚蟄的意思是天氣回暖,春雷始鳴,驚醒蟄伏於地下冬眠的昆蟲。蟄是藏的意思。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說:“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晉代詩人陶淵明有詩曰:“促春遘(gòu)時雨,始雷發東隅,眾蟄各潛駭,草木縱橫舒。”實際上,昆蟲是聽不到雷聲的,大地回春,天氣變暖才是使它們結束冬眠,“驚而出走”的原因。
我國古代將驚蟄分為三候:“一候桃始華;二候倉庚(黃鸝)鳴;三候鷹化為鳩。”描述已是進入仲春,桃花紅、李花白,黃鶯嗚叫、燕飛來的時節。按照一般氣侯規律,驚蟄前後各地天氣已開始轉暖,雨水漸多,大部分地區都已進入了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