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1959-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後,出現了大饑荒,全國範圍內死亡人數逾3000萬,當時政府宣傳說是由於「趕上三年災害」(實際上不是天災而是人禍)、「蘇聯政府又背信棄義地撕毀兩國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等。蘭州大學被下放到農村進行勞動改造的部分右派學生,目睹了甘肅省武山、天水兩縣的農村饑荒的慘烈情況,1960年初,歷史系學生張春元發起創辦《星火》雜誌,他們希望通過《星火》雜誌,傳播思想、喚醒社會的良知。
行動
學生們湊錢買了油印機,自己刻蠟版,印成了首期《星火》,三十多頁,其中發表了林昭的長詩《普羅米修斯受難的一日》。該期有篇文章,稱讚彭德懷為民請命,並表達了對毛澤東的不滿。在《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中則揭露了當時社會的慘狀,希望由共產黨內部發起革命。他們計劃將雜誌寄給各省市的領導人,以期糾正錯誤。
結局
但首期《星火》還沒有寄出,第二期尚在編輯中,1960年9月30日,在武山、天水的這些學生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數十名了解並支持他們的當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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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元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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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學生徐誠,判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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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四十多歲的農民劉武雄,判十二年。
1961年8月10日,張春元越獄,9月6日再次被捕。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槍決。
1970年3月,張春元和杜映華因「在監內進行第二次反革命活動」(遞紙條),兩人被處決於蘭州。[1]
1978年,中共中央發布五十五號文件,《星火》案所涉及的蘭州大學其他七名案犯右派身分得到改正。1981年4月,天水中院宣告張春元、向承鑒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