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玉婷也提到,自殺企圖,往往,事後,才知道。
我想,監獄裡的處境,讓人,不絕望,不想自殺,也難。
站在獄方監管的立場,當然希望,沒有人出事,但如果,有人有精神疾病,或走投無路,或被室友欺凌,你認為,他能逃去哪裡?
我想,獄政須維持公道,讓數千受刑人,看起來都乖乖的,但你要理解,監獄是一個小社會,而且,是黑社會,當然會有它的江湖規矩,和潛規則。
獄方能做的,大概只是,不允許有人,要把別人逼死。
這符合,以前,我帶精神病房團體,開宗明義,我說,今天,我們在這裡,大家要互相幫忙,不可以互相攻擊。
如果,上述,這種,霸凌,可以避免,那剩下的,就是,比較是個人的狀況,引起的自殺。
有沒有可能,洞燭機先,察覺到風險,很難,因為受刑人太多了,工作人員太少了。
一旦,有意念,或企圖,之後,啟動的,是什麼?
安全,包括,安檢,移到方便觀察的地方,治療者關心,評估,追蹤其變化,如果需要,服用藥物。
評估,需要工具,比如說,BSRS,BDI,HAM-D,BPRS。
關心,不是提供,完整的療程,須節制,見好就收,因為,要服務的個案,太多了。
什麼時候,須轉介,比如說,轉介去病監,或醫院,住院?
轉介,表示,治療者,覺得,不安全,已經,超過,他的判斷,應該承受的界限。
轉介,不表示,治療,失敗,只是,表示,不要無謂涉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