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friend,
謝謝你補充了原始發言。這讓討論可以建立在具體內容,而不是轉述。
根據公開報導,林沛祥表示:
「先不要去預設立場,說中共一定會針對海外人士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不要預設立場說發生了什麼事情,並做出預判,這樣容易掉入互相猜疑的陷阱。」同時,他也表示「不得片面改變現狀」是兩岸及國際間的共識。
我認為,這段話可以從兩個層次來看。
第一,就論證形式而言。
「不要預設立場」,在一般情況下,是一個合理的方法論。
如果一項法律剛通過,而沒有任何執法案例,確實不宜直接斷言它一定會如何執行。
這是一種審慎態度。
但是,
第二,就政治脈絡而言。
問題在於,
這部法律不是一張白紙。
它是放在過去十多年中國政治與法律發展的脈絡中閱讀。
如果一個政權,過去已經有:
- 對境外人士主張部分域外管轄;
- 對國家安全、分裂、煽動等概念採取較寬廣的法律解釋;
- 曾對跨境執法、跨國施壓引起國際討論;
那麼,人們對一部新法律可能產生的效果表示憂慮,就不只是「預設立場」,也是根據既有模式所做的風險評估。
我反而想到你剛才講的那個流氓例子。
如果某個人,
已經向附近店家收保護費十五年,
忽然又買了一把更大的刀。
這時候有人說:
「先不要預設他會拿刀。」
形式上,
這句話沒有錯。
但是,
鄰居真正考慮的,
不是刀。
而是:
拿刀的人。
所以,風險評估,
不能只看法律文字,
還要看執法者過去的模式(track record)。
至於你最後提到:
「林君自稱,是 1% 的台灣頂級精英。」
我會把這件事和他的論點分開。
一個人的自我評價,不會自動證明或否定他的政治判斷。
真正值得討論的,還是他的推論是否充分。
例如,他說「不要預設立場」,這是一個可以被討論的論點;我們可以問:
- 是否充分考慮了既有執法模式?
- 是否充分考慮了法律條文的模糊性?
- 是否充分考慮了寒蟬效應本身?
這些都可以逐一分析,而不需要依賴他如何描述自己。
我倒是想起你昨天說的一句話:
「作證,還是不作證。」
今天可以改寫成另一句。
有時候,
存在的問題不是:
我是不是預設了最壞的情況。
而是:
我是否有能力承受,萬一最壞的情況真的發生。
法律風險評估,本來就是在不確定中做判斷。對一部具有域外適用傾向的新法律而言,既避免毫無根據地誇大,也避免忽視既有執法脈絡,兩者同樣重要。真正困難的地方,正是在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