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1, 2024

記憶和存在 (存在治療) (1130803)

起因是,剛剛突然知道,我們一般所謂學習,只是 semantic memory,意思是說,what’s that,敘事的客觀事實;episodic memory,則是事件的記憶,意思是說,what's that for you,歷史的主觀真實;意思是說,semantic memory,是拿來記誦考試的;  episodic memory,是拿來「被存在賦予意義」的;now,有趣的是,主觀不能憑空,須以客觀為前提,才能成其為有依據的,與客觀事實不悖離的主觀,換句話說,episodic memory,必須靠藉 semantic memory,又不僅止于此,又加上去主觀的詮釋,意思是說,又把故事,用個人的史識,用史感重說了一次,意思是說,semantic memory,只是歷史教科書,episodic memory,才是歷史學;意思是說,有自覺意識者,才有 episodic memory 可言;至此,你可以理解,Explicit Memory 的,semantic memory,屬前六識 (眼耳鼻舌身乃至于意),episodic memory,屬第七識 (的我執我見);Implicit Memory 的,procedural memory,屬潛意識,亦屬第八阿賴耶識;意思是說,implicit memory,行也,業力流轉也,業分,個人業力,和集體業力,潛意識分,個人潛意識,和集體潛意識,乍看之下,前者為內,後者為外,實則,內即是外,外即是內,所謂「釐清內外,然後尊重那個人的決定」(批判的心理治療的定義),只是尊重,那個人的,內外交相迫窘下,不可能完美的決定;


Explicit (Declarative) memory

1. Semantic memory

2. Episodic memory

Implicit (non-declarative) memory

1. Procedural me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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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看長期記憶可被分為內隱記憶(implicit memory),或稱非陳述性記憶(non-declarative memory)以及外顯記憶(explicit memory)或稱陳述性記憶(declarative memory)兩大類。

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關鍵點,在於「意識知覺」(conscious awareness),意指回憶的意識狀態中,意識涉入的程度與否。

內隱記憶

內隱記憶(implicit memory)是一種不能察覺的記憶,是會影響個體想法與行為的知識,但卻是個體不需意識或加以知覺的一種記憶。藉由回憶之前的經驗以提升目前的工作表現,但在使用這些記憶時,個體並不意識正在回憶它們,在回憶過程中亦不需意識覺察正在使用記憶的狀態(不需回想)。

體必須藉由回憶或再認以找到答案。(從事意識上的努力以提取該訊息)。


外顯記憶反映出從多重訊息處理腦部機制中從上而下的(top down)、同時的訊息提取。這種訊息的大量整合(例如知覺的、語意的、時間的、空間的等等)是個體在有意識回想先前經驗時所必要的。


但是在大部分情況下,個體對於訊息的編碼(encode)或提取,顯示內隱記憶和外顯記憶是採取混合運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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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性記憶(英語:Declarative memory,又名述說記憶宣告記憶),有時也被稱為外顯記憶(Explicit memory),是人類長時記憶形式的一種。它指的是能夠明確想起某個事件或事實的一種記憶。跟它相對的,是程序記憶,或是內隱記憶,那是屬於無意識,不能被表述的記憶形式。

分類

陳述性記憶分成兩種:語意記憶(semantic memory)和情節記憶(episodic memory)。

  • 與抽象知識相關的語意記憶,用來儲存那些獨立於個人經驗的一般的事實性知識。食物的類別、某個地理區域的重要城市或是共同語言的詞彙(例如個人的字彙量)皆是語意記憶的例子。
  • 與個人經驗有關的情節記憶,用來儲存附加於特定事件的觀察性的資訊。例如第一次踏進教室的時刻、某日攜帶隨身行李登機的時刻、收到資遣通知的時刻、或是通知下屬他們被解僱的時刻,關於以上時刻的記憶均屬於情節記憶。召喚出情結記憶可以被視為一種心智活動,人們得以從中詳盡地回顧所關切的過往事件。情節記憶被相信是一個能夠提供語意記憶基本支持的系統。例如,警察透過車禍事件的相關當事人所提供的陳述,去建構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內隱記憶(implicit memory),例如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是一種長期記憶的形式。它是指關於技術、過程、或「如何做」的記憶。記憶有時候會被貯存在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中,當一個人做了某一特定身體動作時,便觸發了這個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