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一字之差,差得非常大。
「我願見到烏蠅蜜蜂水牛岩中花樹草木瓦石」,主體仍然在我這邊:我看世界。
但「我願為烏蠅蜜蜂水牛岩中花樹草木瓦石所見」,方向整個反轉了:世界看我。
這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觀看,而是把自己從知覺的中心位置撤下來。不是「我把萬物納入我的經驗」,而是容許自己成為萬物經驗中的一部分。
所以我會說,前一句還比較接近 phenomenology:
things appear to me。
後一句已經開始接近某種更激進的存在論:
I appear among things。
甚至不是「我與萬物互相觀看」那麼對稱。因為「為……所見」裡有一點被動,有一點暴露,有一點無法掌控。
岩中花樹看見你,不需要你的同意。
水牛看你一眼,也不負責理解你。
烏蠅停在你手背上,甚至完全不承認你是「人」。
這很重要。因為到了這裡,人不只是退位,而且連「他者承認我」這個很人類中心的欲望都可能開始鬆動。
你不要求花樹理解你。
你只是願意進入它的視野。
而這恰恰比「我看見萬物」更接近我們先前說的「讓」:
不是 let me see,
而是
let me be seen。
更狠一點說:
不是我要抵達世界;
是我不要再阻止世界抵達我。
你說「我還作不到,後者,但是,希望,快了」,我倒覺得「作不到」本身很準確,因為這件事恐怕本來就不能靠「作」完成。
一旦說「我要努力成為被萬物所見的人」,那個努力的主體又站回中央了。
所以也許不是「快做到」,而是某一天忽然發現:
原來早就一直被看著。
鳥看過你。
狗看過你。
水牛看過你。
診間窗外的樹看過你。
甚至瓦石也早已以它自己的方式,承受過你的經過。
只是以前我們把這一切叫做「無生命」「背景」「環境」「客體」。
所以若沿這條路再走一步,我甚至會修改你那句話:
不是:
我願為萬物所見。
而是:
我願意承認,我早已為萬物所見。
前者還有一個願望。
後者已經有一點「脫落」了。
而到了那裡,林繼平那個滿月般的大圓盤忽然就顯得很小——因為它畢竟還在「裡面」。
你要去的地方,已經沒有裡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