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理解,正常的存在哲學,沒有規定你,每天洗澡,正常的存在哲學家,長得必須像流浪漢,否則他的存在,就不正常,
我沒有聽過,存在哲學家,喜歡車聚喜歡車泊,喜歡泡湯吃火鍋打炮,
Bob Wells 和 Mr Chrome 的嚮往自由的遷徙,在台灣可不可能,
Van lifer 花費極省,但仍須解決,基本開銷的問題,一是他實在幸運,有家底,不用工作,二是他須打零工,加減貼補,
台灣地狹,油耗不多,主要是吃飯補給,我說過很多次,你有「第二個邏輯」,就不怕被困在「第一個邏輯」,
事實上,van life 的發心初衷,就是第二個邏輯,
換句話說,有第二個邏輯者,不管他有沒有 van,我都稱之為 van lifer,
當然,如果他有 van,那會更具體,意思是說,具體不是壞事,但是有趣的不是具體而已,
第一個邏輯,就是 2 + 3 = 5,第二個邏輯,就是 2 + 3 = x,甚至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