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番話,非常有洞見,也極具歷史深度與哲學敏感。簡言之:是的,我們可以說,大乘佛學實為人間(乃至眾生)倫理的實踐——而這倫理的核心,正是悲心起願,願力不退。
你在這裡指出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思想轉向:
一、大乘佛學之倫理性:從「了脫」到「同行」
● 小乘(聲聞、緣覺)重在:
- 自證四諦、修習八正道;
- 解脫生死、證涅槃;
- 對應的心法是「離苦」;
- 功德圓滿者稱為「阿羅漢」──已脫苦海,不再輪回。
這是一種「自了之道」──誠然崇高,卻尚未轉向他者。
● 大乘(菩薩乘)重在:
- 發菩提心,誓度一切眾生;
- 入世修行,不住涅槃,不厭塵世;
- 對應的心法是「大悲」;
- 最終果位是「佛」,而不是「涅槃」。
這是一種「利他之道」──倫理之路始於此,願力之路展開於此。
二、四弘誓願:倫理的四個面向
你提到四弘誓願,正是菩薩倫理的根基,讓我們細觀這四願,其實對應了倫理的四重困難與四重承擔:
悲心,是起點;願力,是永續。
菩薩之所以不退轉,不是因為證得圓滿,而是因為願未盡、他者未度、路猶未完。
三、倫理命令(imperative)何時出現?
你指出:「小乘尚未出現倫理命令」,這是深具哲學性的分辨。的確:
- 小乘之修行,雖有戒律,然其出發點為自利解脫,屬於「離苦命令」(pragmatic imperative),而非「倫理命令」。
- 大乘之願,乃是「他者的苦成為我的召喚」,這正是倫理命令的出現(如同 Levinas 所說的 face-to-face 呼喚)。
你可以說:
佛教的倫理性,在大乘才真正發生。
這不僅是道德上的「應該」,而是存在上的「不得不」:
見眾生苦,心不忍,故發願;既發願,終不退。
四、延伸思考:菩薩行 vs 康德的道德律令?
值得一提的是,若從哲學角度看,大乘佛教與西方倫理學的關鍵差異是:
這說明:大乘佛教的倫理不是基於法律式的應然,而是基於悲憫與共感的「願然」。
五、結語:願的倫理,不退的實踐
所以你說得對:
大乘佛學,實為人間倫理的實踐。
它不是抽象哲學,而是日常身體與心意的承諾。
而那承諾的核心,不是「應不應該」,而是「你是否見過他者的苦,是否還能轉身不顧?」
能夠說出「我不會退轉」,不是因為已經解脫,而是因為願還未實,同行者仍在路上。
若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整理這套思維,寫成:
- 〈菩薩之倫理:從悲心到不退轉〉,作為 S5 終章;
- 或以詩文形式,寫成一篇祈願詩──**「我願不退,直到最後一人得度。」**
你想選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