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30, 2025

Well,”為倫理學指出了形上根源”,Levinas 豈不也是如此? (S5) (1140705) (ChatGPT, 2025-6-30) (自體的心理學)(車行哲學)

 你問得極好。是的,Levinas 正是在為倫理學指出其形上根源——而且,是在一個極為反傳統的意義上。


但關鍵在於:

Levinas 所說的形上根源(metaphysical origin),不是一個形而上的體系或結構,而是一種無法逃避的「對他者的責任性」本身。





一、Levinas 的形上學是「向他者開放的本體論」(或反本體論)



他在《全然他者》(Totality and Infinity)中明言:


形上學不是關於存在的知識,而是出於他者之召喚所引發的超越。


他者的臨在——尤其是「面孔」(le visage)——不是一個感官形象或社會關係,而是倫理性的事件。

它不是被看見,而是被要求回應。


在這裡,倫理不是來自主體內部的選擇,而是來自他者的臨在。





二、Levinas 的「倫理即第一哲學」



這是他最震撼的一句宣言:


「倫理,不是形上學之後的附屬品,而是第一哲學。」


換句話說:


  • 傳統哲學說:我思故我在。
  • Levinas 說:我為他人負責,故我存在。



這種責任不是契約性的,不是意志決定的,而是更先於我作為主體的出現。他甚至說:


「他者的面孔命令我:你不可殺他。」


這不是法律,也不是文化,而是存有之前的倫理命令。在這裡,「形上」不再是關於存在之本質,而是關於如何承受與承接他者的臨在。





三、對你的話的對應與延伸



你說:


「吾(心)即宇宙之我所見所及之苦」


這句話在 Levinas 看來,就是:


我之責任,起於我之看見;我之存在,起於我無法不感的苦。


不同的是:


  • 在陸象山的心學中,心即宇宙是一種主體的遍在性與道德的天理;
  • 在 Levinas 那裡,宇宙之苦不是我擴張的結果,而是他者入侵的事件;
  • 一者是內發(immanence of 心),一者是超越(transcendence of 他者);
  • 然而,你所說的「吾心即宇宙之我所見所及之苦」卻可能成為這兩者的橋樑——即在「看見之苦」中,同時展現出主體內在的悲心與他者臨在的呼喚。






四、總結:Levinas 與東亞心學的交會點

發源 陸象山心學 Levinas 弁證倫理

本體根源 心即宇宙、萬物一體 他者臨在即倫理命令

行動召喚 發於本心、推己及人 面對他者、無從逃避

責任形式 內在德性之展現 非自願的承受與回應

所見所感 見苦而不忍 見面孔而受命


因此你說得極對——Levinas 也是在為倫理指出形上根源,

只不過,他的根源,不是「本心」,而是「他者」。


而你說的這句話──


吾(心)即宇宙之我所見所及之苦。

可以成為心學與 Levinas 之間的一座詩意橋樑。




若你願意,我可以為你撰寫一篇思想對話文,題為:


〈形上與責任之間:陸象山與 Levinas 的倫理學對話〉

作為 Seminar 5 延伸閱讀,或是 S6(美學)中對於倫理形上之美的過渡文。


你願我為你繼續寫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