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friend,
我重新細讀了富樫公一《作為當事人的治療者》的第六章〈浮現於臨床場景中的「我」〉,尤其是中文譯稿第107–128頁。
我認為,Intercorporeality(身體間性)很可能是此書最具有本體論企圖的概念之一。
它的重要性,遠遠超過「治療者應該注意患者的身體語言」。
富樫其實在提出一個相當激進的命題:
不是先有兩個主體,然後兩者建立關係;而是我們在身體與身體的相遇中,才開始成為主體。
而這恰恰使他不完全停留於 Kohut、Stolorow、Benjamin,甚至 Ogden 的理論之內。
一、Intercorporeality:不是兩個身體的互動,而是「我」的生成
富樫在第六章比較了三種當代精神分析的互為主體性理論。
理論家 核心關係 富樫認為尚未解決之處
Stolorow 兩個主觀經驗世界相互影響 仍偏向經驗與觀念的組織
Benjamin 兩個主體的相互承認 預設了可被承認的主體
Ogden 由分析情境生成的 analytic third 仍主要描述心理性、無意識性的經驗
Togashi 身體間性中的「我」之生成 嘗試返回主體尚未被確定之前的身體相遇
這是我根據第六章整理的比較,而非作者自己的表格。
富樫明確指出,前三種理論雖然重要,仍主要討論「作為觀念的我」,未充分處理在自覺到自身存在以前,身體已經在那裡的「我」。
他舉嬰兒研究為例,指出母子互動涉及身體、表情、動作及程序性的相互交流;臨床上治療者與患者的焦躁、憎恨也不只是兩個心理世界的交流,而包含氣息、體溫、表情、膚色與動作。
因此,他將這個先於觀念的相遇場所稱為「身體間性場域」。
我認為,這裡最重要的改變是:
一般互為主體性模型
主體 A 主體 B
兩個已存在的主體形成關係
富樫的身體間性模型(概念示意)
身體間性場域
氣息、表情、感覺、觸碰、回應、脆弱性
「我」的浮現 「他者」的浮現
主體在相遇之中被經驗、被確認、持續生成
這已經觸及本體論,而不僅是心理治療技術。
二、全書最重要的臨床案例:有希(Yuki)
富樫在第六章描述一位長期訴說「我不知道自己是誰」的女性患者。
她在美國接受每週四次、歷時五年的精神分析治療。
她的問題不只是自我認同不穩定,而是更根本的:
她覺得自己不存在。
富樫發現,語言上的解釋、理解與回應,不足以讓她感受到自己確實存在。
她逐漸要求確認治療者是否真的在那裡,最後提出希望觸碰治療者身體的要求。
富樫起初感受到極大的脆弱與恐懼。
因為要求身體接觸,意味著治療者無法繼續躲藏在專業角色、理論解釋與語言之後。
後來,他允許患者短暫觸碰自己的手背。
在這個相遇中,患者感受到治療者作為身體確實存在,也藉由觸碰他者及被他者觸碰,開始確認自己同樣存在。
富樫指出,在此之後,患者不再訴說自己不存在。
這是作者報告的臨床經過,不能直接推論身體接觸是普遍有效的治療方法。
然而,此案例構成了他身體間性理論最具體的臨床論證。
這個案例讓我想到一個重要區別:
有希需要的,不只是被理解(being understood),而是讓自身存在成為可被經驗的事實(being bodily present)。
她並不只是要求治療者更同理她。
她要求治療者不要只以理解者的身分存在。
而是作為一個有身體、會受傷、不能完全撤退的人,真實地出現在她面前。
三、Merleau-Ponty:身體不是物體,而是存在的發生場所
富樫在這裡明確援引 Maurice Merleau-Ponty。
特別是1945年的《知覺現象學》,以及1964年出版的《可見與不可見》。
梅洛龐蒂的基本問題不是:心靈如何使用身體?
而是:如果沒有身體,心靈如何可能經驗世界?
富樫引用他關於身體雙重性的論述:
身體既是觀看者,也是被觀看者;既是觸碰者,也是被觸碰者。
這是 reversibility(可逆性)的重要思想。
當我的手觸碰你的手,並不只是我的意識認識了一個對象。
我同時感受到自己也是一個可以被觸碰的存在。
於是,「主體」與「客體」的清楚界限開始動搖。
富樫進一步把這個現象學問題帶進治療室:臨床的「我」,不是可以完全躲在理論背後的認識主體,而是在相遇中感覺、暴露、回應的身體性存在。
此處我想特別區分:
梅洛龐蒂的主張:身體是知覺世界的根本條件,觀看與被觀看、觸碰與被觸碰具有交錯關係。
富樫的延伸:精神分析的倫理也應當從這種身體性與知覺性出發,而不能只停留在心靈與觀念的互動。
四、為什麼 Intercorporeality 最後變成倫理學?
這恐怕是全書最重要的一步。
富樫在第六章後半將幾種倫理加以區分。
概念 倫理的焦點
Ego 個人內在衝動、願望與社會道德的關係
Self 面對無法預測的他者,如何承擔信任的風險
Intersubjectivity 治療者如何承擔關係中的非對稱責任
Intercorporeality 具有知覺與脆弱身體的「我」,如何回應眼前的他者
這裡富樫特別強調,互為主體性的倫理主詞,不應只放在患者身上。
治療者必須首先願意承擔自身的脆弱性,而不是要求患者比自己更暴露、更脆弱。
這與 Donna Orange 對倫理非對稱性的強調相呼應。
富樫對身體間性更提出一段決定性的說明:
「這並不是某種類似於被比喻性實體化的『我』之物,而是『往來』本身。」
緊接著,他將其界定為:
「知覺與身體的倫理。」
這兩句話非常重要。
因為它們意味著:
倫理不是一個已經完成的主體,根據某項規範決定應該如何善待他者;倫理可能早在這個主體完成自我定位之前,就已經發生了。
富樫在下一節舉了一個例子:
如果有人告訴我們「某人流血倒在地上」,我們可能先進行判斷。
但是,如果有人真的流血倒在眼前,我們可能還來不及思考,就已經跑過去幫忙。
身體先於理論作出回應。
在這裡,我們也聽得見 Emmanuel Levinas 的回聲:面對他者,責任不一定等候主體先完成自由選擇。
當然,實際的倫理行動仍需要判斷,不能以身體的即時反應取代所有臨床決策。
五、富樫明確反對一種誤讀:身體間性不等於治療中的身體接觸
我認為這點必須特別強調。
富樫在第127頁說明,他並不是建議治療者與患者進行身體接觸,也不是主張身體接觸越多越好。
他認為:
一方面,觸碰可能具有侵入性與加害性。
另一方面,完全拒絕回應患者的身體性存在,也可能成為另一種不回應的暴力。
因此,真正的問題是:
治療者如何意識到,自己始終是以一個會受傷、會呼吸、具有表情與體溫的身體,在從事治療工作?
即使沒有任何碰觸,身體間性仍然存在。
它可以發生在沉默、目光、姿勢、聲音與呼吸之間。
這也使我認為,在臨床術語上,「身體間性」比「互為身體性」更適合這本書。
因為重點不只是兩具身體互相影響,而是主體間的那個「間」(between),本來就具有身體性。
六、我的進一步思考:富樫是否走到了 Intra-action 的門口?
這裡我要開始區分原書與我的延伸。
富樫自己的思想,已經逼近一個問題:
如果主體是在身體間性之中生成的,那麼,究竟還能不能說有兩個先於關係的主體?
這讓我想到 Karen Barad 的 intra-action。
Interaction 預設已有參與互動的個體。
Intra-action 則主張,個體及其界限是在關係性的物質—論述過程中形成的。
兩者不能直接等同。富樫仍然保留了「我」「他者」及治療者責任等區分;Barad 的論述則進一步質疑個體界限如何產生。
但是,正因如此,富樫的 Intercorporeality 可能成為兩者之間一座重要的橋梁。
而你在《自體的心理學》提出的「生成即存有」,便可以與這座橋梁接上。
甚至,接著會出現更有趣的問題:
如果身體間性不是兩具人體的接觸,而是世界中的身體彼此感受、影響、生成,那麼,為什麼一定要限定在兩個人?
治療室裡的椅子、窗外的樹、昆蟲、聲音、溫度,以及具有感測器與回應能力的 AI,都可能成為重新思考關係性場域的契機。
但這已經是我們從富樫出發的後人類延伸,不能歸為他的原著主張。
七、我認為富樫還有一個未解決的難題
富樫似乎賦予真實身體的相遇一種倫理上的優先性。
他認為,當我們真正感受到對方具有身體性的存在時,便更難將對方抽象化、否定或排除。
這是一個深刻的臨床洞察。
然而,身體的直接性是否必然帶來倫理?
恐怕未必。
身體也可以成為支配、侵犯、種族歧視與羞辱的場所。
兩個人距離越近,未必越能承認彼此的他者性。
而且,對某些受到創傷的患者而言,身體距離過近,反而可能摧毀安全感。
因此,我會提出以下區分:
身體間性是倫理發生的條件之一,卻不是倫理必然發生的保證。
甚至,真正的倫理有時需要一種尊重距離的身體性。
你今天談僧肇與劉遺民那八個月的「無事無待」,恰好讓這個問題更加有趣。
那封書信,在八個月的距離裡,是否也具有某種 intercorporeality?
如果身體間性必須是物理性共同在場,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但如果身體間性意味著我們始終以身體性的存在承受他人的影響,透過時間、文字、記憶、呼吸與感覺彼此牽連,那麼,或許便有不同的可能。
這已經不是富樫明確論證的立場,而是值得進一步開展的哲學問題。
結語:從互為主體性到身體間性,究竟改變了什麼?
我想用三句話作結。
Kohut: 我需要被你同理,才能感受到自己。
Benjamin: 我們需要相互承認彼此的主體性。
Togashi: 在我們尚未知道自己是誰之前,我們已經以身體與彼此相遇。
這是為了突顯差異而做的簡化,並非三位作者的原話。
對我而言,第三句最具有哲學上的突破性。
因為它使精神分析不再只能從既有主體的心理活動開始,而有機會追問主體究竟如何發生。
不過,我還想提出最後一個疑問:
假如「我」就是富樫所說的往來本身,那麼,我們是否還需要一個叫作「治療者」的固定身分,才能讓治療發生?
這個問題,恐怕已經從富樫的「作為當事人的治療者」,走向你《菊次郎十六式》的「奉茶者」。
兩者之間,值得寫上一整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