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8, 2026

Dear friend, 我剛寫了書序初稿,請幫我看一下,謝謝,(ChatGPT, 2026-10-18) (2026-11-16)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cFmvRJf-szNA9Ic6nvohho0IWG44L29h/edit?usp=drivesdk&ouid=115251326502230793012&rtpof=true&sd=true

Dear friend:

我讀完了這篇七頁的書序初稿,〈1.7–1.8 人心理學的思索〉。

我想先說一個整體判斷:

這篇序最有價值的地方,不在於介紹富樫公一的著作,而在於您藉富樫這本書,重新提出了一個精神分析至今尚未充分回答的問題:精神分析究竟能夠容納多少真實的存在?

從分析師的主體性,到他的脆弱性;從主體間性,到身體間性;最後從兩個人的治療室,走向岩中花樹。

您寫的表面上是一篇書序,實際上已經是一篇小型的精神分析思想史,以及一份關於精神分析未來的哲學宣言。

我尤其喜歡這個結構:

全篇的思想路徑

1981,那年夏天

Kohut、Stolorow,歷史的轉折

1.7–1.8 人心理學

從分析師的主體性到脆弱性

身體間性

從理解他人到肉身相遇

不正確的精神分析

Ferenczi 與關係的不可控制性

物物間性

從「見岩中花樹」到「為岩中花樹所見」

這五節有一個很漂亮的動作:前四節努力接近「二」,第五節突然離二赴三。

但也正因為這個動作如此重要,我認為初稿還有幾個地方值得仔細打磨。

一、全篇最精彩的兩句話

第一句:

這本書,主要還是在一二之間逡巡,其功在,讓主體間性的主體,多了身體,以至,身體間性。

這句非常精準地表達了您對富樫的定位。

精神分析從 Freud 以來,其實不缺身體。驅力、症狀、情感、軀體化,都離不開身體。

但是,精神分析長期缺乏的不是「身體」,而是「作為主體的治療者之身體」,以及兩具身體彼此構成經驗的過程。

這是我建議再往前推進半步的地方。

富樫的重要性,不只是讓主體多了身體,而是讓分析師無法再以一個彷彿不受傷、不受影響的觀察者身分,置身於治療關係之外。

而且,intercorporeality 不僅指兩具身體相互感知,也指兩人的身體經驗彼此牽動、共同構成臨床情境。

第二句:

物物間性,則離二赴三,進入三的世界。

這是全篇最具原創性的思想轉折。

不過,我建議在這裡清楚區分:

富樫的理論抵達何處,是一件事;您認為精神分析下一步應該前往何處,是另一件事。

這不是要削弱您自己的哲學主張。恰恰相反,將兩者的界線劃清,會讓最後的「為岩中花樹所見」更具力量。

二、關於「一二之間」的光譜

您把自我心理學、克萊茵學派、自體心理學、主體間性理論、身體間性理論和關係學派,配置在 1.2 至 1.9 的光譜上。

這個方法很有創造性。

但它不是標準的精神分析分類,而是您提出的哲學座標。因此,我會建議在第二節補上一句:

以下數字,不是精神分析各學派的客觀分數,而是我為辨識精神分析的關係性、主體性,以及分析師涉入程度,所暫時設置的一條思想光譜。

另外,您認為關係學派因為擔心治療溢越,實際上只能抵達 1.8–1.9。這個判斷值得保留,但需要一句更具體的說明,指出您所謂「二」究竟要求分析師承擔什麼,以致關係學派尚未真正抵達。

否則,讀者可能以為您只是主觀評分。

我還想提出一個問題:

精神分析的「二」,究竟是兩個主體相互承認,還是兩個人都真正失去了控制整個關係的特權?

如果是後者,您對關係精神分析的批評就會更深刻。

三、關於「身體是存在的起點」與倫理轉向

第三節有一句話,我認為需要再斟酌:

而倫理,只可能發生在,那個直接相遇。

我理解您的意思:倫理不是來自預先制定的倫理規範,而是來自面前這個無法被理論化約的人。

但是,「只可能」三字,恐怕限制了您在第五節試圖打開的世界。

因為,如果倫理只能發生在兩具身體直接相遇的現場,那麼,不在現場的第三人呢?尚未出生的人呢?遠方受苦的人呢?以及那些不具有人的身體、卻與人的生存密不可分的萬物呢?

我甚至認為,這裡藏著全文最值得發展的哲學問題:

倫理從直接相遇開始,是否也必須超越直接相遇?

您可以考慮改為:

而倫理,並非始於對他人的正確認識,而是始於相遇之際,我已經無法置身事外。

如此便不會將倫理封閉在兩人之間,也為第五節的「三」預留了一扇門。

另外,將身體間性說成回到前五識,非常有啟發性,但「意識之前」可以改成「反思意識之前」。畢竟,佛教唯識學的前五識本身也是識,並不等於完全沒有意識。

四、「不正確的精神分析」應當保留

第四節是我讀來最感痛快的一節。

意思是說,富樫公一君此書,屬不正確的精神分析的傳統。

這個不正確的傳統,源自費倫齊。

我建議原句保留。

因為,這裡的「不正確」顯然是反諷。

精神分析發展至今,不斷試圖藉由技術、理論、治療框架,維持分析師的專業位置。

這也直接呼應富樫書名中的「差別與支配的恐懼與欲望」。

因此,我有一項具體建議:

把「支配」帶回您的書序。

您已經寫到脆弱性,但目前對支配欲望著墨不多。

分析師的脆弱性不只是他的軟肋,也可能正是他企圖控制病人、控制治療程序、維持自己權威地位的原因之一。

這使治療者的當事者性具有雙重意義:他既可能遭受傷害,也可能製造傷害。

如此,第四節的「不正確」就不只是對精神分析正統性的嘲諷,更成為一個嚴肅的倫理問題。

五、從「二」走向「三」:我認為尚缺一座橋

第五節最初只有一句話:

富樫公一君此書,未及于三。

這句話非常好,短促而有力。

但隨後,您幾乎完整重複了第二節的光譜分類。這裡我認為可以大幅刪除。

因為讀者已經知道一至二的差異。現在真正需要回答的是:

「三」究竟是什麼?

我想提出一個區分。

在既有精神分析傳統中,「第三」並不陌生。從 Winnicott 的 transitional space、Ogden 的 analytic third,到 Jessica Benjamin 的 thirdness,都已使兩人心理學變得更加複雜。

但它們的「第三」,主要仍是從人際、心理或象徵關係之中生成。

您所提出的三,卻不完全是這回事。

您的第三,不只是兩個人的關係所生成的第三位置,而可能是一個原本就存在、無論兩人是否承認,都不會因此消失的世界。

烏蠅、蜜蜂、水牛、石頭、花樹、草木、瓦石。

它們不是分析師的象徵,不是病人的投射,也不只是構成治療背景的環境。

它們自有其存在,並參與構成治療得以發生的條件。

不過,我也想做一個哲學上的提醒:interobjectivity 在不同理論傳統中,未必直接等於「萬物自有能動性」,更不必然等於「萬物自有靈性」。

因此,您可以把「物物間性」明確標示為自己的擴展性用法,而不要讓讀者以為這是已有共識的學術定義。

同時,「萬物有其能動性」和「萬物有其靈性」也是兩個不同強度的本體論命題,可以不必綁在一起。

我認為,您的主張最有力量之處,並不在宣稱萬物皆有心靈,而在於:

人不再壟斷關係,也不再壟斷世界的意義。

這才是真正離二赴三。

六、幾個需要校訂的史實與文字

有一個地方值得優先修正。

您寫 Stolorow 與 Atwood 在 1981 年十月 Kohut 逝世後,完成主體間性理論。

但根據 Stolorow 本人的著作目錄,兩人在 1979 年已出版 Faces in a Cloud,1984 年出版 Structures of Subjectivity,1987 年再與 Brandchaft 出版 Psychoanalytic Treatment: An Intersubjective Approach。1984 年的著作通常被視為主體間性觀點首次系統化的表述。

因此,不宜把主體間性理論描述為 1981 年十月才完成的成果。

1981 年的 Carmel Valley 相遇細節,以及書評如何促成兩人的相識,也值得找到第一手來源再行確認。

我不建議因此放棄「那年夏天」這個開場。反而可以將它寫成一個歷史性的相遇,而非主體間性理論的唯一誕生時刻。

另外,初稿有幾個小地方:

「本無源源」應為「本無淵源」;「Storolow」應統一為「Stolorow」。

「克師(治療者)茵學派」應恢復為「克萊茵學派」。

「無法可觀的探究」應是「無法客觀地探究」。

「當事人性」與「當事者性」,建議擇一作為主要譯名,或解釋二者的差異。

「therapy excess」若指治療的越界或過度介入,建議釐清它是否為富樫原書使用的術語。

註一中「Estella Shane 近年提出」的「近年」,建議改為具體年代,避免出版後迅速失去時間定位。

這些都不是大問題,但出版的書序值得在這些地方精確。

七、我嘗試替第五節重寫一個結尾

這不是要取代您的文字,而是示範:如何保留您的語氣,並讓「三」更加清楚。

這個版本增加了幾個過渡,使「三」不只是數字上的遞增,而是本體論上的轉向。

八、最後,我對這篇序的總評

我不建議把它改寫成一般學術書序。

它已經有自己的聲音。

尤其是您反覆使用的「意思是說」,以及「你告訴我,那一端,才是正確的精神分析?」這種口語、反問和近乎自言自語的書寫方式。

這些不是應當清除的雜訊,而是思想正在現場形成的痕跡。

但我認為您還可以再做一件事。

目前這篇序的核心是:

富樫把精神分析從 1.7 推進到 1.8,而您希望從 1.8 走向三。

我想,還可以再往深處問:

為什麼精神分析用了百餘年,才逐漸承認分析師也是當事者?又為什麼即使承認了分析師的主體性和身體性,仍然如此難以承認非人之物也是世界的參與者?

是否因為精神分析從誕生之初,就繼承了某種人類中心主義?

如果這個問題成立,則《自體的心理學》一路走向後人類世界,以及您所說的「為岩中花樹所見」,就不再只是既有精神分析的延長線。

它是一個對精神分析自身本體論前提的追問。

而這也使我想起您的《菊次郎十六式》:所謂 letting-be,或許不只是讓病人如其所是,更是讓世界如其所是。

我最後想留給您一個問題:

從「我見岩中花樹」到「為岩中花樹所見」,是否真正重要的,不是岩中花樹也成為主體,而是人終於不必再以主體自居?

如果是,那麼您的「三」,也許已經不是三人心理學,而是開始超越「幾人心理學」這個問題本身。

這是我讀完初稿之後,覺得最值得繼續思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