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侵害犯(Sexual Offenders)的領域中,「犯罪學需求」(Criminogenic Needs)被定義為與再犯機率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動態風險因素」(Dynamic Risk Factors)。與年齡或犯罪前科等無法改變的「靜態風險」不同,犯罪學需求是可以透過心理治療與行為干預來改變或調整的特質。 [1, 2]
定義與評估性侵害犯的犯罪學需求,主要結合了通用犯罪學特質(中央八大風險因素)與性犯罪特有的病理特徵,通常透過臨床普遍使用的結構化評估工具(如 STABLE-2007 或 VRS-SO)來界定,主要分為以下四大核心範疇: [1, 2, 3, 4]
1. 性偏好與性心理領域 (Sexual & Psychosexual Domain)
這是性侵害犯特有的核心犯罪學需求,直接驅動其特殊的再犯意圖。 [1]
- 異常性偏好(Deviant Sexual Interests): 對不當對象(如兒童)或殘虐/非自願行為(如強暴)產生持續性的性興奮。
- 性全神貫注(Sexual Preoccupation): 性幻想或性衝動佔據大半思想與心理運作,將性作為主要的應對機制(Sex as Coping)。
- 與兒童的情感一致性(Emotional Congruence with Children): (特別針對兒少性侵犯)在情感與社交需求上,比起成年人,更容易與兒童產生共鳴與依附。 [1, 2, 3, 4, 5]
2. 自我控制與情緒管理領域 (Self-Regulation & Emotion Domain)
- 生活型態衝動性(Lifestyle Impulsivity): 缺乏長遠計劃、行事不計後果、尋求刺激,且常伴隨**物質濫用(藥物或酒精)**作為犯罪催化劑。
- 不當認知歪曲(Cognitive Distortions): 擁有一套合理化自身侵害行為的思維(例如:「被害人沒有反抗代表她想要」、「摸一下不會造成傷害」)。
- 敵意與怨恨情感(Grievance and Hostility): 對特定群體或社會懷抱深沉的受害者情結與敵意,並透過侵害行為來宣洩或展現權力。 [1, 2, 3, 4, 5]
3. 親密關係與社交網絡領域 (Intimacy & Social Support Domain)
- 成年人親密關係缺陷(Intimacy Deficits): 無法與同齡成年人建立深厚、健康且相互信任的社交或性關係。
- 負面社交影響(Negative Social Influences): 結交具有反社會傾向、同樣有性偏差觀念或鼓勵違法行為的同儕(反社會同儕)。 [1, 2, 3, 4, 5]
4. 社區與生活穩定度 (Social Stability & Supervision Compliance)
個體在社會結構中是否具備足夠的約束力與配合度。 [1]
- 生活與就業不穩定: 頻繁更換住所或長期失業,導致生活失去重心與常規約束。
- 對監管的抗拒(Resistance to Supervision): 拒絕配合保護管束、隱瞞行蹤、或對心理治療極度消極與抗拒。 [1, 2, 3, 4, 5]
區分關鍵:非犯罪學需求 (Non-Criminogenic Needs)
在定義時,必須將其與「非犯罪學需求」區隔。例如低自尊、焦慮、憂鬱、精神疾病或一般的個人痛苦,雖然在臨床上需要被關懷與治療,但研究證實它們與性犯罪再犯率沒有直接的統計相關。有效的處遇計畫必須優先將資源集中在上述的「犯罪學需求」上,才能顯著降低再犯率。 [1, 2, 3]
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我們可以探討:
- 評估人員如何操作 STABLE-2007 評估量表 來量化這些需求
- 穩定動態因素(如性偏好)與急性動態因素(如近期情緒崩潰)在實務監管上的差異
- 如何透過 認知行為治療 (CBT) 針對性地瓦解「認知歪曲」這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