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司法心理實務中,面對具有暴力傾向的性侵害加害人,心理師在將其排入小團體治療前,必須進行嚴格的「分流與風險篩檢」。這是為了避免具有高身體攻擊性、嚴重反社會人格的個案進入團體後,對心理師造成人身威脅,或破壞其他成員的治療動力。 [1, 2]
臨床上,心理師主要採用「結構化專業判斷」(Structured Professional Judgment, SPJ)的實證科學工具進行預判: [1]
一、 核心暴力風險評估量表:HCR-20v3
針對一般性身體暴力、人身恐嚇傾向,台灣目前最具權威且與國際接軌的工具是《HCR-20v3》(歷史、臨床、風險管理暴力風險評估量表第三版)。心理師會從三大向度共 20 個條目進行嚴格評估: [1, 2]
1. 歷史向度(Historical Factors, 10項)— 過去的基底 [1]
- 暴力行為史:過去除了性侵,是否有圍毆、殺人、強盜或隨機傷人前科。
- 早期不適應經驗:童年是否遭受嚴重虐待,或很早就出現行為偏差。
- 物質濫用問題:是否有嚴重的酗酒或毒品成癮(這會大幅降低衝動控制力)。
- 人格特質:是否具備反社會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或精神病態(Psychopathy)特徵。 [1]
2. 臨床向度(Clinical Factors, 5項)— 目前的心理狀態 [1]
評估個案此時此刻的行為與精神症狀,包括: [1]
- 缺乏洞察力(Insight):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將責任全推給社會或被害人。
- 負面情緒/敵意:對女性、司法機關或治療人員抱持強烈的防衛心與仇恨。
- 衝動性(Impulsivity):無法延宕滿足,稍有不順就摔東西或握拳。
- 對治療的抗拒:表現出極度不配合、輕蔑專業人員的態度。 [1]
3. 風險管理向度(Risk Management Factors, 5項)— 未來的環境處境 [1]
模擬個案進入社區或團體後的環境,包括:
- 缺乏可行計畫:對未來生活毫無規劃,挫折耐受力極低。
- 環境暴露:回歸社區後是否容易接觸到激發其暴力的情境(如幫派、酒局)。
- 缺乏社會支持:被家人放棄,處於極度孤立狀態,容易產生毀滅性報復心理。 [1]
二、 輔助評估工具:PCL-R 與 VRS
除了 HCR-20,心理師還會搭配以下工具來強化對「暴力潛能」的預判:
- PCL-R(精神病態檢核表修訂版):
- 核心功能:用來揪出團體治療中「最危險的害群之馬」。
- 預判指標:若個案在 PCL-R 中表現出高分,代表他具備「冷酷無情、缺乏同理心、善於操弄他人、毫無悔意」的本質。這類個案被戳破偽裝時,發動報復性攻擊的機率極高。 [1]
- VRS-SO(暴力風險量表-性犯罪版):
三、 評估後的「分流與人身安全預防」處置
- 禁止進入一般小團體(隔離分流):
- 高暴力風險個案會被拒於一般溫和、反省型的小團體之外。因為他們一旦入群,極可能用言語或肢體霸凌其他成員,導致整個團體的療效崩解。
- 改採高度結構化的個別處遇(一對一治療):
- 將其改為一對一心理治療,且晤談室必須設在鄰近保全人員、設有雙向逃生門、以及有戒護警力隨時能介入的司法專門精神醫院或專區內。
- 司法保護管束加強(科技與警政約制):
- 心理師會將評估報告直接提交給地檢署觀護人與警方,建議對其提高電子腳鐐的監控頻率,並在每次來醫院上課的前後,由警方或觀護人進行高密度的動態掌握,從源頭壓制其犯案或報復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