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0, 2026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於 7月1日正式施行

https://youtu.be/zJe42rGoTn8?si=-68UQLL0GVZ-5WsR

https://stellexlaw.com/taiwan-occupational-safety-act-bullying-prevention/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於 7月1日正式施行。霸凌從單純的職場摩擦升級為法律問題,企業若未落實防範與處理,將面臨高額罰鍰。 [1, 2]

以下為新制重點解析:
🚨 職場霸凌 7 大常見紅線
過去常發生的「冷暴力」或「人際排擠」現在通通列入違法範圍: [1]
  1. 言語暴力:冒犯、謾罵、持續的不當斥責。
  2. 社交排斥:刻意孤立、排擠,或辦公室聚餐、訂餐故意漏掉特定同事。
  3. 職務干預:破壞或刻意阻礙工作、利用職務刁難、刻意隱瞞資訊。
  4. 無理要求:指派超出職務範圍或明顯過重的工作量。
  5. 個人隱私干涉:侵犯個人隱私或無理干涉私人生活。
  6. 通訊軟體霸凌:在公司群組中公開羞辱員工表現或惡意針對。
  7. 請假刁難:不當限制或刁難員工的合法請假權利。 [1234]
💼 企業與雇主責任
  • 申訴與調查機制:企業必須建立明確的職場霸凌申訴管道與調查程序。
  • 立即有效措施:獲知事件後,不能只說「查清楚再說」,必須立即採取保護措施(如調整座位、暫時調職等)以防持續傷害。
  • 罰則與公開:若企業未善盡防治與處理義務,將面臨最高罰鍰,且主管機關會依法公布企業名稱。 [123]
💡 勞工如何自保
若不幸遭遇職場霸凌,請務必妥善保全證據(如:對話截圖、錄音錄影紀錄、信件、或是身心科就醫診斷證明),並向公司內部申訴管道提出。若霸凌者為雇主本人或公司處理程序不公,可直接向勞動主管機關檢舉。[12]


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增訂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第二章之一)正式上路,將職場霸凌從行政指引提升至法律位階。雇主若未善盡防治與調查義務,最高可處新臺幣 450 萬元罰鍰。 [123]
1. 職場霸凌的法律定義
新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需符合以下 5 大要件: [1]
  • 發生於執行職務: 發生在工作場所或雇主指示的外勤地點。
  • 利用職務或權勢: 包含雇主、主管、同事,甚或平行關係皆可能發生(不限上下階級)。
  • 逾越合理範圍: 脫離客觀、正常的業務指導或考核。
  • 持續性: 具備反覆或持續特性;但若情節重大,單一事件亦可能構成。
  • 造成身心危害: 足以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或形成惡劣的敵意工作環境。 [12345]
2. 企業法定義務(按規模分級)
企業合規門檻依員工人數採取分級規範: [1]
  • 10 人以上企業: 必須建立、建置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30 人以上企業: 必須訂定「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公開揭示。
  • 100 人以上企業: 必須成立調查小組,其中外部專家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12]
3. 雇主知悉霸凌後的應辦事項
當雇主(包含人資或各級主管)知悉職場霸凌情事時,必須立即採取四項法定義務: [12]
  1. 防止事件重複: 採取立即有效的防護措施,避免當事人再受傷害。
  2. 保護與協助: 確保申訴人及相關人員不因申訴而遭受不利對待(如降職、減薪等報復行為)。
  3. 公正調查: 依規定啟動調查或協調程序,調查委員需具備客觀性並符合外聘比例。
  4. 懲戒與後續處理: 對查證屬實之行為人進行懲戒,並提供雙方後續輔導。 [123]
4. 特殊條款:最高負責人涉案
若霸凌行為人為企業「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繞過內部機制,直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如各縣市勞動局/處)提起申訴。 [12]
5. 申訴期限
  • 一般內部申訴: 依霸凌行為終了起三年內可提出。
  • 離職後申訴: 若勞工在職期間受權勢壓迫,於離職之日起一年內仍可提出申訴。 [12]
6. 違規罰則
雇主若違反預防、調查、協助或禁止不利處分等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可處 3 萬元以上、75 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最高可重罰至 450 萬元。行為人若為最高負責人,個人亦可能面臨 1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1234]
詳細法規條文與最新配套子法草案(如《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可參閱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或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了解最新公告。遭遇不法侵害的勞工,亦可運用 勞動部諮詢服務專線 尋求指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