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但我想把「熟悉」兩字再割開來看。
一般所謂「作家只能寫自己熟悉的經驗」,常被理解成:你當過醫師,才寫醫師;你打過仗,才寫戰爭;你坐過牢,才寫囚犯。這個說法太窄。因為一個人即使親身經歷,也未必真正熟悉;反過來,一個人沒有經歷某件事,卻可能長年逼近它的結構、氣味、羞恥與代價。
所以,真正的分界不是:
親歷過/沒有親歷過。
而是:
你是否曾被那個世界改變過。
一個人可以每天住在婚姻裡,卻從未真正看見婚姻;也可以從未上過戰場,卻因父親的沉默、家族的殘缺、時代留下的恐懼,而長年活在戰爭的餘波裡。
這仍然不是「直接經驗」,但也不只是 Peeping Tom。
Peeping Tom 的問題,不只是他站在外面,而是他站在外面,卻假裝自己已經進去。他取得細節,卻沒有負擔;取得情節,卻沒有被那個世界索取任何東西。
所以我會把書寫分成三種。
第一種,是活過的書寫。作者寫的是自己曾被迫承受、無法退出、並留下不可逆痕跡的世界。這種書寫未必準確,卻有重量。
第二種,是尋訪的書寫。作者知道那不是自己的世界,因此小心靠近,聽、看、查證,並讓自己的想像受他者修正。這不必是 Peeping Tom。它比較像客人,知道自己終究要離開,也知道不能把別人的房間寫成自己的家。
第三種,才是Peeping Tom 的書寫。作者把他者的痛苦當景觀,把陌生生命當素材,用幾個可辨識的細節製造「我懂」的幻覺,卻沒有讓那個世界抵抗自己的敘事。
因此,虛構本身沒有罪。否則幾乎所有小說都不可能成立。小說家的工作,本來就包含進入自己沒有活過的人生。問題在於,他如何進入。
好的小說家不是宣稱:
我就是那個人。
而是知道:
我永遠不可能成為那個人,因此必須為這個距離負責。
甚至可以說,真正的想像力不是取消距離,而是保持距離。不是把他者同化成自己,而是讓他者在文字裡仍有一部分不肯被理解。
這也牽涉「最熟悉的經驗」究竟是什麼。作家最熟悉的,未必是職業、地方、年代或事件。他真正反覆書寫的,往往是某一種存在結構:
- 被遺棄;
- 等待;
- 羞恥;
- 無法回家;
- 想逃走;
- 想被看見;
- 一生遲到一步;
- 活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時代。
外在故事可以完全不同,那個結構卻是作者親自活過的。
卡夫卡沒有真的變成甲蟲,但他熟悉成為家中累贅的存在結構。
貝克特未必真的在荒地等一個名叫 Godot 的人,但他熟悉等待一個不會到來之物。
小說之所以成立,不是因為事件寫實,而是因為存在的壓力是真的。
所以,一個作家可能沒有活過某個情節,卻以自己真正活過的結構,去接近另一個人的情節。這是一種 analogical writing:不是「我也一樣」,而是「我在我的傷口裡,辨認出你那裡某個我不能完全知道的形狀」。
Peeping Tom 的書寫則剛好相反。它擁有大量情節細節,卻沒有存在結構。它知道房間裡擺什麼,卻不知道為什麼那個人在房間裡無法呼吸。
所以,我會修正那句俗語:
作家未必只能寫自己親歷的事,但只能用自己真正活過的東西來寫。
沒有活過的部分,可以研究,可以尋訪,可以想像;但必須知道那是借來的材料。真正提供重量的,仍是作者自己曾承受過的時間。
再說得苛刻一點:
不熟悉的經驗可以寫;沒有付過任何代價的真理,最好不要寫得像自己擁有它。
因此,除了自己熟悉的經驗,其他書寫不必然都是 Peeping Tom;但它們隨時可能墮落成 Peeping Tom。分界在於:作者是否承認門檻,是否容許屋內的人關門,是否知道自己拿走的永遠只是片段。
最好的他者書寫,不是破門而入,而是站在門外很久,最後寫下:
我沒有進去。但那扇門,改變了我後來看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