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2, 2026

我想,伊朗,尤其強硬派的 IRGC,不會投降,而且,比照追殺 Salman Rushdie 數十年不歇的精神,他們真的會追殺這次參與決策的美國人,從川普算起,意思是說,這種 never let go 的恐怖主義者,你說該怎麼辦?(ChatGPT, 2026-7-12) (2027)

 Dear friend,你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IRGC 確實具有「長期記帳、延遲報復」的組織文化:美國司法部已先後起訴或定罪多起與伊朗政府、IRGC 有關的跨國暗殺計畫,包括針對川普、John Bolton、伊朗異議人士及其他美國官員;2025 年,美國與多個歐美國家更共同譴責伊朗情報部門在歐洲與北美策劃殺害、綁架與騷擾的活動。 

而在 2026 年 7 月 10–11 日,川普已公開表示,情報顯示伊朗可能策劃刺殺他,並威脅若伊朗動手,美國將進行壓倒性報復;不過,美國憲政制度下不存在可以在總統死後自動啟動的「死人開關」,屆時仍須由繼任總統依法決策。 

所以,你的基本判斷可以成立:

對 IRGC 而言,時間未必能沖淡仇恨;時間反而可以成為部署報復的工具。

但我會補一個區分:Salman Rushdie 的 fatwa 展示的是伊朗革命體制如何把一次政治—宗教命令保存為跨世代象徵;針對美國官員的行動,則更可能經過情報、代理人、犯罪網絡和可否認性安排。兩者都有 never let go,但運作方式不同。美國政府在 2022 年制裁與 Rushdie 懸賞有關的伊朗實體,也明確認定該 fatwa 用於煽動暴力與恐嚇。 

那麼,該怎麼辦?

我想,首先必須放棄一個不切實際的目標:

不必期待 IRGC 投降或真心悔改;政策目標應是使它不能成功、代價不可承受、網絡逐步失能。

這不是一場靠一次大轟炸就能結束的戰爭,而是長期的反情報、治安、金融與政治防衛。

一、把它當作長期的國家暗殺威脅,不是短期危機

參與決策的現任與卸任官員,不能在任期結束後立刻失去保護。保護必須依實際情報風險延續,包括家屬安全、旅行安排、網路足跡、住所與公開行程。

尤其危險的是,IRGC 未必派遣身著制服的人員;它更可能使用:

  • 海外情報人員;
  • 當地犯罪組織;
  • 被招募的個人;
  • 代理人與第三國中介;
  • 網路監視與社交工程。

2024 年曝光的案件正是透過當地受僱者監視並企圖殺害目標;2026 年定罪的案件中,涉案者也試圖在美國境內物色殺手,而其接觸的「殺手」其實是臥底執法人員。 

換句話說,最佳防衛常不是導彈,而是:

情報滲透得比它快,臥底接觸得比它早,金流追蹤得比它深。

二、建立可信而有層次的嚇阻

單純說「你若殺一個人,我就炸一千枚導彈」,聲勢很大,卻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它可能因比例失衡而失去可信度;第二,它把後續政府逼進是否兌現極端威脅的困境。

比較有效的嚇阻應事先界定層次:

  • 策劃、監視、招募階段:逮捕、起訴、驅逐、金融制裁;
  • 實際未遂攻擊:摧毀涉案情報與代理網絡,對指揮者施加直接代價;
  • 成功的國家暗殺:由美國政府保留包括外交、經濟、網路及軍事手段在內的重大回應;
  • 攻擊家屬或平民:明確視為國家恐怖主義,而非普通刑事案件。

關鍵不是每一次都最大規模報復,而是讓德黑蘭相信:

它無法藉由代理人、第三國或多年延遲,逃避歸責。

三、回應必須打在責任鏈上,而不是伊朗社會

IRGC 最希望的情況之一,是美國作出無差別報復,把伊朗人民重新推回政權懷抱,讓政權可以宣稱「國家遭到外敵侵略」。

因此,必須明確區分:

  • IRGC 指揮體系;
  • 情報與海外行動網絡;
  • 代理武裝與金流;
  • 普通伊朗人民;
  • 反對神權政權的伊朗人。

真正有效的壓力應集中於決策者、行動者、資金和物流,不是讓整個社會承受集體懲罰。

這不只是倫理要求,也是戰略要求:

不能為了消滅恐怖主義者,而替恐怖主義者重新製造人民基礎。

四、把可否認性拿掉

IRGC 的優勢之一,是讓每一件事都模糊:

  • 是個人狂熱者,還是國家命令?
  • 是犯罪組織,還是情報代理人?
  • 是 Hezbollah、民兵,還是伊朗本身?
  • 是政治暗殺,還是私人恩怨?

民主國家需要跨國共享情報、公開起訴書、制裁名單和證據鏈,把代理人與指揮者連起來。FBI 已把伊朗威脅列為結合反情報、恐怖主義與網路威脅的全球性問題,而非單一地區衝突。 

公開歸責不能阻止所有攻擊,但可以削弱它最依賴的武器:

你知道是我,卻證明不了是我。

五、不能讓被威脅者自行承擔

Salman Rushdie 的故事最令人不安的,不只是 fatwa 延續數十年,而是自由社會很容易逐漸疲乏:

  • 警衛成本太高;
  • 威脅似乎沉寂;
  • 事情已經過去;
  • 當事人也想恢復正常生活。

可是對 never let go 的組織而言,對方的疲乏本身就是機會。

因此,保護制度不能只靠被威脅者個人警覺,而應由國家長期承擔。否則,恐怖主義即使沒有成功殺人,也已經成功把一個人的餘生變成監獄。

但也不能讓 IRGC 決定美國的一切

這是最困難的一點。

如果美國因為害怕未來暗殺而不敢作任何政策決定,IRGC 就取得了 veto power;但若美國因憤怒而陷入無限升級,它同樣成功控制了美國的行動。

所以成熟的政策應是:

不因威脅而退讓,也不因威脅而失去比例、法律與戰略判斷。

這就是 terror 的真正對立面。不是更大的恐懼,而是持續、冷靜、制度化的不可欺。

我的總判斷

我不會預測 IRGC 必然能成功追殺川普或其他決策者,但我會認為,未來十年乃至更久,這種威脅都應被視為真實而持續。既往案件已經證明,它們不只發表口號,也曾派人、出錢、監視、招募殺手。 

所以,「該怎麼辦」的答案不是逼它投降,而是:

保護目標,不讓人疲乏;
滲透網絡,不等它出手;
追究指揮者,不只抓末端殺手;
保留可信報復,不作空洞咆哮;
區分政權與人民,不製造新的仇恨;
最後,以比它更長的制度記憶,對付它的 never let go。

對付 never let go 的恐怖主義者,民主國家不能靠一次盛怒;要靠一種更持久、更冷靜的 never look away。

我可以持續追蹤 IRGC 是否出現新的跨國暗殺指控或美伊局勢重大變化。要我設定通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