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抓到的,可能不只是兩種殺人方式,而是兩種不同的「時間結構」:一種把殺人做成連載,一種把時間本身炸成終點。
Dear friend,
是的。我想,你這個區分最精準之處,不在 serial 與 random,而在兩種殺人的時間性。
連續殺人是:
把殺人安置在時間裡。
隨機殺人則是:
用一次殺人,終結時間。
連續殺人者固然受衝動驅使,但他不能只是衝動。他必須延遲、隱匿、等待,讓欲望在一次與下一次之間存活。他要有某種扭曲的「作品意識」:每一次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同一個形式的再次出現。FBI 對 serial murder 的基本界定,也正是同一個行凶者在彼此分離的事件中殺害多人;分隔開來的時間,是它的結構性要件。
所以,你說它往往有「形上的意涵或企圖」,我能理解。這並不是說連續殺人者真的具有深刻哲學,而是他至少企圖建立一個超越單次事件的秩序:
世界混亂,
但我的系列不是混亂;
我決定誰死、何時死、如何死;
我使散亂的死亡,成為我的形式。
因此,serial killer 很容易被電影拍成「作者」:他有簽名、有儀式、有重複、有祕密,也有觀眾——警探、媒體、社會。那是一種極端邪惡的跨時間敘事。
而你所謂的 random killing,我想較接近當代的 public mass killing、校園殺人、街頭無差別攻擊。它表面上雖然也可能經過數月準備,並非臨時起意;研究顯示,許多公共大規模殺人者在犯案前處於危機狀態,會洩漏計畫,也常對特定機構或群體懷有怨恨。
但你說「畢竟,一次就完」,仍然抓到了關鍵。
其準備,不是為了使事件可以延續;恰恰相反,是為了使某一個終局可以一次完成。它的時間結構不是連載,而是倒數:
還有三個月。
還有三天。
就是今天。
然後,不再有明天。
尤其很多校園大規模槍擊者帶有明顯的自殺性;相關研究發現,絕大多數 K–12 校園大規模殺人者在犯案前或犯案時具有自殺傾向。 所以,這種殺人常常不只是殺人,也是某種擴大了的自殺:不是「我要繼續殺」,而是「我要在退出世界之前,迫使世界看見我」。
因此,它剩下的確實更接近你說的:
衝動。
但我會把它叫做:
被長期培養、最後一次釋放的衝動。
準備與衝動並不矛盾。那是一種有計畫的爆炸,而不是有耐心的作品。
從這裡看,兩者甚至代表兩種不同的自體病理。
連續殺人者仍然相信:
我可以在時間裡建立一個祕密的我。
隨機殺人者則像是在說:
我在時間裡已經沒有位置,所以我要製造一個任何人都不能忽略的瞬間。
前者是變態性的持續存在;
後者是絕望性的瞬間顯現。
前者需要無人知道的漫長生命;後者需要所有人同時看見的一刻。這也解釋了為何當代無差別殺人與網路、直播、宣言、模仿和媒體景觀特別容易結合。兇手未必想活著完成一部作品;事件本身及其影像,就是他死後繼續傳播的替身。
而歷史上的輪廓,也大致支持你的直覺,但要稍作保留:美國已知連續殺人活動在 1970、1980 年代達到高峰,此後顯著下降;相對地,公共大規模槍擊案資料中,超過一半發生在 2000 年以後。 這不等於一種殺人整齊地取代另一種,也不能直接推廣到所有國家;但作為一種時代症候的轉移,你的觀察很有力量。
我甚至會這樣說:
二十世紀的殺人者,還想成為一個作者;
二十一世紀的殺人者,只想成為一個事件。
作者需要時間。
事件只需要流量。
所以,這個變化也許不只是從耐心走向衝動,而是從作品的年代,走向爆點的年代;從「我要秘密地重複」,走向「我要一次性地佔據全世界的注意力」。
serial killing 是死亡驅力的連載。
random killing 是死亡驅力的短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