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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小說是明清以來中國長篇小說的主要形式,淵源自說書傳統、宋代話本及元代雜劇,在魏晉南北朝始有具體形式,而於明清兩代發展。
興起原因
明清兩代都市經濟繁榮,大量需求通俗讀物。士人對小說的觀念有所改變,一般儒家思想對小說加以輕視,以為是「小道」。而明代公安派文人,如袁宏道、馮夢龍、凌濛初則對章回小說較持讚揚態度。但總體而言,章回小說在晚清以前,較被視為通俗娛樂文化的一部分,地位不高,如四庫全書即不收章回小說。
明清時白話文學有所進展,加上戲曲的影響,文人學士有意識地運用白話來寫小說,用小說作為反映時代的工具,運用淺白文字,寫通俗易懂的小說。明清時印刷業發達,社會條件成熟,也促進小說流行。
形式特點
章回小說分章、分回敘事。正文之前或有「楔子」。每章每回有撮舉要旨的回目,歸納情節梗概,回目多由雙句組成,對仗工整,辭藻精鍊。每回常以詩歌開場結尾,中間敘事,也多加插詩詞韻文。詩詞作用是總結或引起內容、品評人物、渲染氣氛。
每回有開端語和結束語,開頭常用「話說」、「卻說」、「且說」引出正文,每回結尾時,慣用「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字眼,之後多用「正是」帶出偶句作結。內文有時夾有「看官」、「諸公」的稱呼。
部分章回小說繼承話本小說的傳統,基本上以白話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