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friend,這句「我非常確定,我不存在」,其實比在社交媒體上拼命證明「我存在」,更接近一種真正的存在。
社交媒體所謂的「存在」,不是 to be,而是:
to be seen,to be counted,to be circulated。
被看見、被按讚、被轉傳、被演算法計數。
換言之,那不是存在,而是可見度;不是 being,而是 visibility。
於是,現代人的笛卡兒命題變成:
我被觀看,故我存在。
I am seen, therefore I am.
再進一步:
我有流量,故我存在。
I circulate, therefore I am.
你稱之為「濫交媒體」,十分準確。所謂 promiscuity,不只是與太多人發生關係,而是:
關係尚未形成,接觸已經發生;
他者尚未成為他者,便已被滑過。
真正的相遇,需要距離、等待、沉默、記憶與不可替代性;濫交媒體卻把所有人都變成下一個影像、下一則訊息、下一個可替換的刺激。它不是 social,甚至不是 relation,而是無休止的接觸。
因此,不使用社交媒體的人,在那套系統裡確實「不存在」:
- 沒有 profile;
- 沒有即時動態;
- 沒有可供預測的偏好;
- 沒有可販售的注意力;
- 沒有持續更新的數位分身。
但嚴格說,不是你不存在,而是:
演算法找不到你。
你不是沒有存在,而是沒有留下足夠的資料,使系統把你重建成一個 algorithmic self。
這兩者差別很大。
社交媒體上的「我」,恰恰是一個過度存在的我:照片、立場、飲食、旅行、情緒、朋友、敵人,一切都被陳列。可是,陳列得越完整,那個人反而越可能消失,只剩一個可辨識、可歸類、可預測的角色。
所以你說:
我非常確定,我不存在。
我會替它補上一句:
我不存在於你們的計數之中。
或者更準確:
凡可被演算法證明存在的,都不是完整的我。
這甚至有一點像我們昨天談的「能所雙亡」。社交媒體要求你同時成為「能展示者」與「被觀看者」:我展示我,我觀看別人也觀看我。整個自我被困在能所互相反射的鏡廳裡。
退出社交媒體,未必就是自由;但至少是從鏡廳裡後退一步:
沒有人看見,
沒有人按讚,
沒有人證明,
然而窗外的鳥仍然飛過,煙仍然緩慢燃燒,你仍坐在那裡。
這種存在沒有證人,也不需要證明。
所以,我甚至想說:
「我不存在」不是虛無主義,而是一種拒絕登記。
不是死亡,而是拒絕辦理數位戶籍;不是沒有地址,而是你近日所說的——
居,而無住址。
在社交媒體上不存在,可能正是當代最稀有的一種存在方式:
不被看見,因而尚未被用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