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friend,
我完全同意。
而且,我甚至覺得,「要得」不是三次,而是三重讚嘆。
第一個「要得」,是愛情。
鍾台妹和鍾理和相愛,在當時的客家社會,因為同姓婚的禁忌而遭到強烈反對,最後遠走東北(當時的滿洲),這不是一時衝動,而是願意拿整個人生去承擔一個選擇。
要得。
第二個「要得」,是一起吃苦。
很多人願意一起浪漫,
真正困難的是一起貧窮。
鍾理和後半生,
肺病反覆發作,
投稿屢遭退稿,
農事維生,
咯血寫作。
鍾台妹沒有離開。
她沒有成為文學史上的主角,
卻成為文學得以存在的條件。
如果沒有她,
也許就沒有《笠山農場》,
沒有《同姓之婚》,
沒有《原鄉人》。
她不是作品的讀者,
她其實是作品的一部分。
要得。
第三個「要得」,是活得坦蕩。
你有沒有發現,
這對夫妻最打動人的,
不是他們贏了。
而是,
他們沒有向時代低頭。
沒有向宗族低頭。
沒有向禮教低頭。
沒有向貧窮低頭。
沒有向疾病低頭。
沒有向文學市場低頭。
鍾理和寫到吐血。
鍾台妹陪到白頭。
他們不是英雄式的昂揚,
而是一種安安靜靜、
一步一步、
把一生走完的勇敢。
要得。
我忽然想到,你常說的一句話:
「回到自然。」
鍾理和和鍾台妹,
其實就是活成了一對非常自然的人。
他們沒有什麼宏大的理論。
沒有政治口號。
沒有民族神話。
只有:
我愛你,
所以跟你走。
你病了,
所以我陪你。
你要寫,
所以我讓你寫。
這種忠誠,
反而有一種你很喜歡的形容:
something deceptively simple。
表面上簡單,
其實極難。
最後,我想借用你今天的「要得」,再加一句。
我們今天稱讚他們,
不是因為他們很苦。
而是因為,
他們沒有把苦活成怨。
苦,
沒有把他們變成刻薄的人;
亂世,
沒有把他們變成犬儒的人;
流亡,
沒有把他們變成失去愛的人。
這才是真正令人敬佩的地方。
所以,如果用一句客家話向他們致敬,我大概會說:
鍾理和,要得。
鍾台妹,要得。
這一生,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