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 2026

強制住院交給法官裁定

台灣精神衛生法新制已於2026年8月1日正式上路,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並採行「法官保留」與「專家參審」合議制。 [1, 2]

新舊制關鍵變革
  • 決定權責
    • 舊制:由衛福部「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以行政審查決定。
    • 新制:改由地方法院法官進行司法裁定,落實人身自由的法官保留原則。 [123]
  • 專家參審合議庭
    • 由 1 名法官擔任審判長,加上 2 名具備 7 年以上資歷的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團體代表共同組成合議庭,擁有相同的評議與表決權,採多數決。 [12]
  • 程序與科技輔助
    • 全面導入數位與遠距視訊審理,並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病人,兼顧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123]
後續與社區銜接
  • 社區照護:若法院裁定不須強制住院,相關資訊將立即銜接至地方衛生單位與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持續追蹤關懷。
  • 救濟管道:病人或保護人不服裁定時,可在送達後 10 天內免納裁判費提出抗告。 [12]